日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京主持召开部分中央部委负责同志座谈会,并到辽宁省召开座谈会,就制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征求意见。他强调,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执行制度关键在人。党的领导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领”就是率先垂范、引领示范,“导”就是要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问责条例能否起作用,关键在于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敢不敢较真、有没有战斗性。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只有进行时。要把自己摆进去,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以眼里不揉沙子的认真劲儿,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
故党的干部必须要有责任意识,要加强各项制度建设,要用制度和纪律来约束各级干部,对组织纪律涣散、纪律松弛,根本原因在于有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管党治党不严、责任担当缺失,搞好人主义、一团和气。发现问题就要对症下药、标本兼治,制定问责条例就是要把利剑高悬起来,告诫和警示全党,党中央对问责是动真格的,党的领导干部不担当、不负责就要被追责。
制定问责条例,就是为党的领导干部划出一条“担当底线”,从制度上杜绝党性观念淡薄、组织涣散、好人主义、懒政怠政现象的产生。有多大的担当才能干多大的事业,尽多大的责任才能有多大的成就,面对“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责任无处不在,担当义不容辞,作为党员干部,要有勇于担当的政治觉悟,敢于担当的无私情怀和善于担当的理论素养,面对困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如此才能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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