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说的是营山县城南镇保真村八社村、社干部、队委会(也就是社员代表),他们有多大的权利,可以主宰着全体社员的利益和权利,主要以事实说明。 先说明一下社员代表的产生,并不是全体社员选举的,是由队长、村委书记,以及城南镇人民政府相关领导指定的,社员代表都是党员,请记住是(党员),至少30年没变了,也从来没换过,下面就说说村、社干部、社员代表是怎么办的事,又是哪来的权利,还是说上面的领导赋予的权利给他们,或者说领导干部推卸责任,看看他们都是怎么办的事,是为了自己还是为了社员。 [size=10.5000pt]1.2006年的时候修第二次达成铁路,征用本社土地,赔偿的钱是这样分的,地是2006年征的,但是钱是2008年分的,那么分这个钱就出现了不合法的行为,2006年征的土地肯定是2006年征地之日起算以前的人能分,在放得宽一点把2006年都算上,那么从2007年1月1日起到2008年分钱之日止,这部份出生的,娶妻的等,总之就是新增的人口,就不应该分这钱,当时开会社员提了这个问题,但是最后这部份新增人口都分到了钱,为什么呢,因为社员代表有好几家都有新增的人口,开会没决定下来的事,最后就不开会决定了,由社员代表以及村社干部决定了,社员们反对也没用,接下来的问题更离谱,村、社干部和社员代表一共10多个人,讨论分钱这个事大概7天左右(每个人每天讨论是有工资的,是村干部把集体的钱,那来给他们发工资。),结果头天说,明天分钱,说的是一人比如说可以分3000元,但是到第二天却变了,一人只有2000元了,结果说算错了,7天时间算了一个这样的结果出来,这个事情就被村社干部,全部压下来了。不了了之。(都是党员、干部???) [size=10.5000pt]2.迁户口的事,因为本社处于城边上,邻村都在征用了,为了能获得利益,在2006年修铁路征地前2年左右,就有部分人,之前嫁出去了好多年的,然后就看着这个形势开始带着孩子往回迁,从2006年之后,只要家里有嫁出去的,都带着孩子一起往回迁,有的还带着丈夫一起,我想说的是,不是能不能迁,合不合法的问题,是迁户口就一句话,就可以迁回来的吗,是向村干部说一下就能迁回来的吗,说直接点,不给钱是迁不回来的,所以本社的人员从100多点人长到200多人,那比长洪水都长得快。为什么会迁得这么顺利,还有一点,和社员代表有关系呀,是村、社干部和社员代表带头迁的。(都是党员、干部???) [size=10.5000pt]3.2014年征地修一环路,开始国土局和城南镇人民政府忽悠老百姓,说可以租土地修,大家不同意,为了达到租地目的和租地成功,村干部就请了社员代表去外面吃了一顿饭(还请了一些说得起话的人一起),然后让他们带头签字,吃饭的钱没有给个说法是公款还是自费的。社员代表开始带头签了,然后镇村社的相关干部,采用了一种见不得人的手段,来要挟大家签字,每天半夜来敲你家的门,让你签字,采用恐吓,威胁等行为强行让大家签,国土局的局长下来开会讨论征地这个问题的时候,社员代表都不见人了,或者一言不发,但是最后因为大家的反对,这个租地最终没能成功。只是上面使用的方法和行为是严重违纪的。但是镇上面的领导视而不见,也最终没人管。(都是党员、干部???) [size=10.5000pt]4.征用土地后解决社保这个问题,因为是部份征地,所以只有一部份社保名额,不能每个人都享有,一开始镇领导说要按年龄从大到小排,结果有人不同意,说要全社人员平均分,全社200多人,74个社保名额,人均只有0.3个,请问这个怎么买,然后社员代表怎么说,不管从年龄来分,还是平分,我们家都差不多,不吃亏,不吃亏当然就无所谓怎么分了,一个人0.3个社保怎么买呢,这下必须要有买卖才能买社保了,比如说,你家里只有2个老人,加起来只有0.6个名额,连一个名额都不足,那么你就要那钱去向人家家里人口多的,年龄不到买社保的年龄的人哪里买名额,这样就可以满足社保名额了,知道为什么社员代表也同意这样吗,因为他们家里名额也有多的,可以卖钱。这就行成了社保买卖的行为了,我向城南镇人民政府投诉这个问题,何镇长,国土局方主任等相关领导长我谈话的回答是这样的,合理就等于合法,合法就等于合理(这个有录音),没有一个领导干部承认这个是违法行为,相反的是在场的领导都在反驳我,当然也有社员代表参加,社员代表发言是这样说的,我们当时觉得这个买卖算是一种补偿,没考虑过违不违法,原来社员代表连最基本的法律都不懂,居然可以参加大事小事的决定 。这个买卖社保的行为,我向省长信箱投诉了多次,得到的回复是牛头不对马嘴,我并没有投诉说这74个社保名额有问题,一次又一次的回复是解释这个名额是怎么来的,把买卖社保这个问题直接忽略了,不答复买卖社保是不是合法的,已经一年多了,反正没有人把他们有法,投诉也没有人管。我的0.3个名额哪里去了,到现在我也不知道。(都是党员、干部???) [size=10.5000pt]5.接下来说下土地的问题,因为是部份征地,所以还剩下了一部份土地,那么有74个人买了社保,户口从农村已经变成农转非了,说直接点就不是这个社的人了,在接下来分配土地时,这74个人依然分得和其它没有买社保的人一样多的土地(由社员代表决定了能不能分),向城南镇人民政府反应,城南镇转给了国土局,国地局给我回复说,这个不属于我们管,你向城南镇人民政府反应。我想说我不知道这个问题该你们谁管,总该你们2个部门其中一个或者同时管,到现在成了踢皮球,是要让我看你们谁踢得赢呢,还是谁踢得好,我只想知道有没有裁判出来判决,下一步准备怎么踢,何年何月结束比赛。后面我会把国土局回复的文件上图上来。(都是党员、干部???) [size=10.5000pt]6.最后又回到这次征地分钱这个话题上来了,征用土地肯定赔了钱的,那么这次分钱,更简单了,开了一次会下来,还没有结果,现在钱就分下来了,理由很简单,社员代表决定的。多少钱,有多少人参与分,哪些人不该分,没有给出一个名单上来,反正村、社干部、社员代表直接就分了,送到你家里来,看你要不要,权利真的是很大的呀。(都是党员、干部???) 最后我还想说的是,社员代表连法律都不懂,居然当了这么多年代表呀,领导干部为什么又要指任这些人为社员代表,社员代表在参与比如说,讨论分钱、分土地等,这些事情的时候,村干部是会用集体的钱来给他们发工资(这就是所谓的社员代表和党员呀!)代表的是社员吗?还有民主权利吗?民主利益能得到保护吗?最主要的是当地从镇镇府到村干部,同流合污,老百姓的悲哀呀。希望不要转给城南镇人民政府,营山县人民政府或者纪委给查一下吧,中国的南海问题很重要,但是打击大老虎也重要,请不要忽视小老虎好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