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我掌握自2009年3月至2010年10月间,威海市立医院药房副主任刘炳波夫妻的银行账户,在一年半时间内就收入500多万元,且大部分有零头(见银行收入明细),显然是药品回扣所产生的,刘炳波、郭爱新名下的定期存单300多万元。其夫妻二人为受贿资金汇入方便,短短一年内,仅在商业银行开户就多达40多个(其他银行还有很多账号),每次都是收到药品供货商的汇款,立即取款销户,转移财产,如此频繁的开户、销户,是在故意掩盖自己的犯罪行为,刘炳波夫妻的年收入共17万元左右(见收入证明),其女儿在国外留学多年,仅靠他们夫妻的合法收入是无法承担女儿的留学费用,在这种入不敷出的情况下刘炳波还能有上千万元的存款,绝非正常。
2014年1月,我在威海市检察院实名举报刘炳波、郭爱新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涉嫌商业贿赂。
2014年9月,威海市检察院举报中心张检察官回复我:“已经查出刘炳波一些问题,还没接触他本人,市立医院不止刘炳波一个还有好几个(有检察官的录音)”。很明显这是个医疗窝案,可是之后不知什么原因,检察院就以没时间调查为由拖延不办,当得知我要进京上访,立即将案件转入环翠区检察院调查。
2014年11月威海市环翠区检察院办案人回复我:“已经启动初查程序,查明自2003年至2010年间,有几十个给市立医院供货的医药代表和医药公司,定期频繁的给刘炳波和妻子郭爱新的银行账户汇款,数额特别巨大,这期间正是刘炳波全面负责医院药房管理工作,可是,刘炳波夫妻在环翠区检察院讯问时称其账户里的钱都是他父亲的钱(有办案人录音)”。很显然与检察院的调查结果相矛盾,刘炳波在撒谎!!!
2015年1月4日,办案人回复我:“初查快完了,领导要到威海市检察院汇报,听从领导的安排,会给我答复(有办案人录音)”。之后,我再电话联系办案人时,办案人无奈的告诉我:“刘炳波确实做了手脚,查与不查不是我个人决定的事,动与不动得听从领导的安排(有办案人的录音)”。从办案人的话中,明显是有强大的行政干预、领导包庇,导致她不能查,也不敢查!并且办案人也不无遗憾的告诉我:“如果当时趁着办医疗系统案件热乎劲的时候(2014年6月开始威海市检察院的专项任务就是医疗窝案),涉及那么多药贩子,其中确实有很多牵涉刘炳波的,统一都问问,哪个口没准就开了,你说药贩子都放了再重新弄,力度就不一样了,拘留他们都就怕了,现在都凉了,我们再弄人家,要掌握机会(有办案人的录音)”。威海市检察院已查出刘炳波等人的犯罪行为,为什么将抓获的行贿者在不调查的情况下全部释放?为什么再以没有突破口为由敷衍实名举报人?这不明显的是在包庇犯罪分子吗?
2015年11月,威海市检察院、环翠区检察院口头答复我:“刘炳波供述他的钱都是父亲的钱,他不承认受贿就无法认定他有罪,虽然刘炳波夫妻银行账户的收入都是药商所汇,但是药商说他们之间是借贷关系,因此不予立案”。那么,刘炳波的父亲是地道的农民,按照刘炳波的供述,也就是他父亲在2003年之前就有几千万元的存款,检察院为什么不调查他父亲是哪来的几千万?他父亲是如何将几千万给刘炳波的?如是他父亲的钱,刘炳波夫妻有必要仅在商业银行就开户40多个吗?更不可思议的是,当我质疑这个问题时,办案人说他们只能调查刘炳波没有资格调查他父亲(有检察院答复视频为证)。如此,贪官都说是父亲的钱,中国还有贪官吗?要检察机关何用?如像药商所称他们之间是借贷关系,那么,检察院为什么不调查药商在长达7年的借款用途,以此来确定药商是否在撒谎?并且刘炳波夫妻的银行账户上还有很多医药公司给其汇款,也都是借款吗?借款可能每笔都有零头吗(见刘炳波银行明细)?威海市两级检察院是故意保护犯罪分子,纵容医疗腐败!!!
2016年6月,我将刘炳波自己承认贪污受贿的录音资料送到环翠区检察院,可是办案人高局长明确告诉我,以后不允许我再找她。只因我掌握威海市两级检察院不作为的录音资料,就对我怀恨在心,刘炳波自己都承认贪污受贿,检察院为何不立案???
更可恨的是刘炳波为了阻止我举报,于2016年4月28日,两次闯进我父母家中,疯狂打砸家中物品,对我83岁老父亲暴打,老人虽经威海市四零四医院抢救保住了性命,但留下严重的后遗症,2016年7月9日我父亲去世,可是金海滩边防派出所只因刘炳波不承认打人就不予处理。刘炳波气焰嚣张的扬言:“我大舅哥郭建昌是山东省委领导,公、检、法谁敢动我他们是不想干了?”这并非是刘炳波的狂言,威海市执法机关都是依据刘炳波陈述的内容定案,难道刘炳波大舅哥郭建昌的权利就能大于法吗???
通过办案人的录音资料以及调查的事实,完全能够看出威海市地方保护严重,检察院有据不查、有法不依、包庇犯罪!请有关部门异地调查,撇开黑保护伞,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给百姓交代!!!
以上所述如有不实之处我愿承担法律后果!
(以上是刘炳波夫妻部分收入情况)
(以上是老人被打抢救照片)
举报人:高向荣
电话:136663098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