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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文会友] 艳楠在《。。。左敬军被查》中的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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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9 23:01
坚决痛打落水狗!

发表于 2016-8-10 10:0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版主的回复过于偏激,严重违纪的官员被查。别人发个帖子,你觉得是落井下石?难不成还要为他请个律师帮他打官司????再说了别人落井下石是别人的事!你凭什么去评论别人的人格???

发表于 2016-8-13 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如果是住在巴中,就要到广场去燃放爆竹,庆祝巴中首个副市长被查,庆祝中央反腐败的风终于吹进巴中市,看公安局以啥子罪名来抓、看政法委咋协调公检法三家来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9 22:54
反腐就是传递正能量
发表于 2016-8-10 08:1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反腐败,老百姓应该为抓出腐败分子而高兴。但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接受组织调查还不能说明就一定有问题,未经组织结论还不一定就有错误,但组织也不是疯子,不会随便决定对一个市公安局长进行调查。老百姓理所当然为反腐败而感到高兴,同时也诧异:为什么上届领导眼里的好干部一下子就有问题要接受组织调查了呢?实实在在地说,这个左局长确实太坏。但是他卖官,在他手里买到官位的既被他推荐买官的人,心里不好受也是理解的,能够不怕拔出萝卜带出泥呢?

2014年度优秀版主 2015年优秀版主 2018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6-8-10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来我还是有点幽默细胞,是你让我有了片刻的严肃,脱离诙谐的味道让人伤感,我还是怀念那种一本正经的萌,或者说萌的一本正经。
人无伤虎意虎有害人心啊,但很遗憾地告诉你,对我而言,你的战斗值虽为10000点,杀伤力为0,我根本不用神马洪荒之力啊。

过了这两小段不明觉厉的开场白,现在又要中规中矩地说话了,烦人。
1 是否加亮不是你说了算。
2 是否加亮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3 本来没有义务,但还是给你这个饶舌的家伙说一下这个帖子为什么没有加亮,该帖虽为新闻类帖子,但为私人发布,非官方发布,私人发布的信息須经考证,可能真实,可能谬误。斑竹不应加亮推荐。
现在给你讲一个现代版的农夫和蛇的故事。
1从前有个叫“月母子”的人,在麻辣社区很多论坛大肆人身攻击,引得其他斑竹严重愤慨,于是被禁言。艳楠斑竹为其据理力争,说人人有言论自由是云云,说人气須有人担当云云,惹得一些斑竹颇有微词。
2之前有网友给我留言诉苦,说一个坐月子的人对他们大不敬,满口污秽,希望斑竹主持公道,对这个疯狂的妇女斩立决,艳楠好言相劝,说这里都是朋友,大家应当和平相处云云,毫无疑问也得罪了一些网友。
3 现在这种情况愈演愈烈,该妇人不仅继续骂性不改,反变本加厉对农夫张牙舞爪,攻击之心昭然若揭。是可忍孰不可忍?这句话啥意思,我不懂。
4 不要等了,这个故事已经结束,没有续集。
现在正色说几句:
1 论坛属于大家,不独属于我,每个参与者都有义务遵纪守法,文明发言。
2 在论坛耍,大家应当就事论事,严禁人身攻击。
3 对论坛发展有任何建议可以通过站内短信,或其他渠道交流,互动促进。

2015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6-8-10 18:41 | 显示全部楼层
MAOFANS 发表于 2016-8-10 13:47
楼上有人把官员贪腐归结于制度问题,这不是要与倡导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唱对台戏吗?提到争论了几十年的高薪养 ...

支持欣赏此种观点!
发表于 2016-8-10 19:17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版主能够为左局长请律师辩护,只要能够证明左局长是个好好党员领导干部,是四川省纪委或者其他人陷害他,你能够为左局长正名声,就证明你是正确的。如果不能证明这一点,无论怎么解释,你说月母子是“落井下石”都不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0 19:37
打击贪官是每个人的责任。版主确实不对,你最好不要发表看法好一点
发表于 2016-8-10 20:10 | 显示全部楼层

凡是反贪腐的人你都认为是垃圾,凡是贪官被抓,你都如丧考妣,好像这些贪官都是你爹样。有本事就注册个账号出来说话,不要用你妈那个手机号,你如果是个人做的种,就该敢说敢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0 20:35
为腐败者呐喊者,必与其瓜葛。

发表于 2016-8-11 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肯定得了老左的好处嘛,不然他会那么说?这样的人也配当版主?

发表于 2016-8-11 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羡慕贪官 发表于 2016-8-11 09:35
艳楠一直说的市委市政府的领导都和他打过交道,他也把自己当成和巴中领导是朋友,绝对 艳楠得了好处的,哪 ...

你的分析有道理,一般不会无缘无故地去网络发表对抗性阻击批评腐败分子的论调,巴中这个奇葩版主,要么是已经与某些人勾搭成奸了,或者企图以此作为投名状,寻找能与他沆瀣一气的同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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