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此前在采访中发现,对于不少一线高温劳动者来说,高温津贴是年年强调年年空,沦为“纸上权益”。有的劳动者根本不知道有高温津贴这回事,有的即便知道企业不发也不敢主张自己的权利。而企业出于经济利益考虑,有意规避这一政策,干脆不提或选择用饮料、绿豆汤、糖茶之类的物品代替。 除了高温津贴,还有低温津贴。《最低工资规定》中明确,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中班、夜班、高温、低温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据记者了解,对于低温津贴的发放,有关部门始终没有出台具体政策,亦没有制定关于低温作业防护的相关规定。 律师尹富强表示,劳动者在低温天气下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这属于休息权健康权范畴。各地两会上,不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曾提出相关议案、提案,但均未能推动正式的低温劳动保护措施出台。
“夜班津贴沉睡20年”
关于夜班津贴,国家层面并未出台过相关规定,各地则出台了相应的标准,但呈现参差不齐的状况,有的地方标准甚至已沉睡20年。比如,上海、江苏、山东等地,执行的仍是上世纪90年代的标准;湖南执行的是2005年的政策;河北执行的则是2008年的政策。 夜班津贴未能随着工资上涨水平随之调整,甚至出现了职工连续工作12小时,夜班费最低为4.4元的现象。
“农民工少有生育津贴”
近年来,有关生育津贴落地难的问题也颇受关注。在2015年的全国两会上,政协委员、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孙洁表示,通过对历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进行分析,农民工生育保险参保率一直很低,2008年仅有2%,直到2013年,才达到6.6%,女性农民工的生育保险权益没有得到保障。 而在今年的广东省两会上,广东省政协委员陈青松也呼吁:“尽快落实生育津贴发放政策,让产妇不用看企业脸色领产假工资。”
单位不发津贴补贴怎么办?
劳动法律专家表示,津贴、补贴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津贴、补贴发放产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职工可以向工会组织反映情况,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还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律师沈斌倜告诉记者,津贴发放具有强制性,用人单位应发而不发属于违法行为,但职工如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应享受的津贴,需要保存符合享受津贴条件的证据。 而补贴则没有强制性,职工无权要求用人单位发放。但是,如果用人单位之前有规章制度规定发放补贴并已实际履行的,就不能随意停止发放。 上海市律师协会劳动法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唐毅表示,虽然法律并无强制规定用人单位需要发放补贴,但是如今职工生活成本大幅提升,用人单位发放具有竞争力的补贴,既体现了对职工的关怀也是吸引人才的好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