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充市与营山县两级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营山县全县对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的全民选举日订在2016年10月31日举行。选举日当天柏林乡屋基村分两个选区对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的选举投票,即:第十四选区设在村小学校、第十五选区设在村办公室进行投票选举。10月31日,我们(蒋曾荣、蒋黎明、蒋朋、郭华碧、蒋曾富、王碧清、蒋建国、蒋曾民)吃了早饭后,到第十五选区参加选举,履行一位公民的权利。到达选举会场落座,会场主持台上坐着乡上领导张重九,村党支书记代发映及村文书汤建国等,场面宏观、庄严、神圣、严肃
。然而在我们领取了选民证后,没有给我们发放能投票的选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是谁在破坏选举?搞“小动作”?又是谁剥夺了我们的选举权?!我们这些人是普普通通的、地地道道的农民,遵纪守法,在不知不觉中就被剥夺了选举权,请各位看官仔细看看吧!当今的基层官僚也太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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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营山县柏林乡回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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