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我要生二胎”的网友:
您于2017年1月12日在通江麻辣论坛上,所发贴“请国资委、发改局慎重处理红峰大厦收取职工停车费的问题”已知悉,现回复如下:
一、红峰大厦、石牛嘴广场商场属县红峰公司自筹资金自主投资新建资产,性质为商业,不属政府行政机关办公大楼,现委托给全资子公司通江县红峰公共设施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针对全县有办公房租赁需求的客户单位租赁使用,目前入驻的客户单位有缺乏办公用房的县级政府部门单位和其他企业单位。
二、为保证上述两项目正常运转,红峰公司前期垫付物业费、水电能耗费等其他费用。各入住客户单位的物业费用不包含停车场使用费用,停车场使用费用针对车辆所有人收取。为保证租赁服务质量、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确保入住客户单位人员正常停车和车辆安全,红峰公司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收费批复意见收取各项费用,望请各入住客户单位及车辆所有人理解支持配合。
三、我司将进一步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努力提高国有企业的服务职能及作风建设,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和支持。
通江县红峰公共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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