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人民政府负责企业改制部门及社保局回复:
现就请求办理关于原四川小角楼酒业有限公司改制遗留问题咨询如下:
一是关于社保转移问题。本人曾在该司工作6年,但在转移社保过程中一波三折,原因是原公司并未为员工缴纳社保(单位应为员工缴纳部分),只每月按时从员工工资中扣除个人缴纳部分(含养老保险、医保等)。由于新单位需续社保,要求将原单位社保转移至新单位。按社保转移政策规定,籍贯地不同、新就业单位属于非企业,在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同时,还需转移单位缴费部分,即按规定转移社保基金(转移个人账户总额和单位应缴部分金额),但我在转移时,因原单位缴纳部分未缴纳(已属违法),加之新单位催的急,只转移了养老保险个人缴纳部分,单位缴纳部分(养老保险、医保等)仍未转移。现在原公司改制后由政府委派人员处理遗留问题并办社保,特请求政府督促社保局准许依法转移社保一并转移公司应缴纳部分(含养老保险、医保等)。
二是关于改制工龄补偿问题。因原公司改制,按国家政策规定,需对员工进行改制工龄补偿,公司早已对仍在司人员进行了补偿(每人每年近3000元),对离开公司人员也陆续进行了补偿(原公司同事相互转告,并及时通知了我,让前来办理),公司公告员工信息名单也榜上有名,但公司说暂无法办理。为此特请求政府督促负责企业改制部门依法及时进行改制工龄补偿。
以上所提两问题及要求,合理合法,理智人性,旨在维护员工自身合法权益,切实避免扩大影响,保持社会稳定发展大局。虽经多次咨询,但存在相关部门互相推诿、答词含糊情况,为此特请求平昌县政府督促负责企业改制部门及社保局及时给予明确回复并及时办理。谢谢!
一位原小角楼集团公司员工
2017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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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关于网上小角楼职工反映问题的回复
由于经营管理及市场行情影响,原小角楼酒业公司依法破产,相关工作正有序推进。关于社保转移问题和工龄补偿问题,经核实,现回复于后。
一、关于部分养老保险集体部分未完善问题。2015年10月22日原小角楼酒业公司宣布进入破产程序,2017年1月1日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县电视台发布公告,补办职工养老保险延至2017年6月30日,在2017年6月30后据实与县社保局一并清算。
二、关于工龄补偿问题。2016年3月第一次债权人大会讨论《职工安置预案》和《资产变价方案》没有通过,第二次债权人大会正在筹备中,债权人大会讨论通过后,再实施职工安置方案及工龄补偿。
企业破产政策性强,每道程序不能减,加之企业资产变现处置难度大,望给予理解和支持!
平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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