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品丽作为一位共产党员,人民教师,为了个人利益,不顾党纪国法,扰乱社会秩序。2017年5月4日20时55分,公安接报警电话称:“在盛世天苑一期有纠纷,请你们出警”。报警人:胡品丽,系盛世天苑一期业主,家住盛世天苑二栋四单元503号,在盛世天苑物管处缴费时与物管公司员工发生纠纷。随即民警电话联系物业工作人员王志,王志称是因为胡品丽5月4日上午10点左右到物管公司咨询应缴费相关情况。因电脑上没有显示胡品丽已缴费的信息,胡品丽称已缴费,双方因此发生口角,发生口角后胡品丽用随身携带的拐杖将办公室的屋顶灯和打印机等多样办公用品砸坏,还用拐杖殴打王志并扇其耳光。出警人员给出意见:双方因物业管理费发生纠纷,建议调解处理。5月5日下午盛世天苑物管公司负责人到派出所说王志到医院检查产生了医疗费用,不愿口头调解处理此事。
2017年5月10日,张文霞(汶川县第一幼儿园园长)接到盛世天苑物业管理的电话:“说汶川一幼胡品丽打物管(王志)、打坏办公室物品、不交物管费”的投诉。张文霞立即召集幼儿园行政,向胡品丽了解情况,并书面反馈解决办法。
2017年6月9日,汶川县国资公司、王志一行三人亲自到幼儿园沟通交流处理事宜,物管公司希望胡品丽给对方赔礼道歉,献个羌红,给点经济补偿,赔偿打坏物品,补交物管费。幼儿园对物管提出的经济补偿不支持,没有依据,希望物管做好缴费的凭证收集资料,最好在缴费办公室安装视频监控。幼儿园也只能转达物管公司的诉求,最终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建议通过司法程序处理。
当幼儿园的行政将物管公司诉求反馈给胡品丽后,胡品丽拒不接受,反馈还没有说完就给她老公(杨朝彩)打电话,让他叫上大哥、二哥来,说幼儿园三位行政把她叫到办公室要处理她,和其它单位合起来整她。导致沟通无法进行(详细情况有会议记录)。
2017年5月15日晚21时11分的时候,胡品丽因自己联系不上老公,又电话报警,称其怀疑物业公司打击报复绑架其爱人,后民警在晚23时35分联系上了胡品丽老公,证实她老公是在外喝酒并未遭报复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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