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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青羊区无视民意,带头不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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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4 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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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民的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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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5 16:03
市国土局听证会中成都大成评估公司对住宅商务集中居住地块的宅地块的评估(依据大成评估公司的评估,就算按照二级地块2017年1月以2014至2016年数据分析评估得来的依;据是20046元/平方米土地价,这里也不包括房屋建造成本的价格)故评估不合理;关键还有一个涉及天府广场是商务集中居住地块是一级地块按照大成评估公司的评估的土地价是40000(四万/平方米是一级地块的平均价,正好天府广场及周边就是属于该宗地块内,这都不包括不包括房屋建造成本(砖水泥钢筋)一千多至四千多成本,要是把房屋建造成本计算在内,天府广场周边评估价就超过四万多的评估价。   而大成评估公司与青羊区政府市房管局完全违背市场规律,将天府广场周边的商务集中居住地块与2017年3月26日(公布给天府广场周边业主的土地评估价包括房屋建造成本价才13000多元/平方米)是极其不合理的。计算按照大成评估公司对天府广场周边三公里外直线距离外划分的土地地块是二级,土地价也是2046万/平方米再加上房屋建造成本也是二万几千元嘛(是二级土地地块平均价)!而且我们就在天府广场里,根据大成评估公司向市国土局和各开发商、银行及市民代表进行的听证会得知,该评估公司在各项目评估中是很不规范,如在天府广场拆迁中就与它向市国土局所交评估资料不服的。2017年1月(参照的2014年至2016年数据)既一月一级土地地块评估价的四万元/平方米、二级土地地块是二万零四六/平方米,这二者的房屋建造成本及土地溢价成本评估没有计算在一起的。会中我们特别提到房屋的土地税我们是交了的,应该享受土地增值溢价带来的价值(这是法律赋予业主们的权利),政府也应该享受该地块增值溢价带来红利,但不得侵犯业主幸福指数的权利,中央政府国土资源部、住建部等单位以在强调 被拆迁业主权利各级政府部门领导人不的随意侵犯,只能提高业主们拆迁后的幸福指数越来越高,不得低于原旧有居住条件,现在市城乡房管局局长夏先义、青羊区政府戴区长、青羊区房管局郑鸣局长、青羊区政府国投建设公司刘炳文总经理完全违背中央政策规定和法律规定对成都中心老百姓随意欺负,欺下瞒上的行为是为老百姓所不齿的。

 楼主| 发表于 2017-7-4 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项目,层层发包,聘用社会闲散人员,殴打骚扰住户,各自手段逼迫住户低价拆迁签字。遭到业主抵制达不到签字人数,现在居然一纸公告,随意改变延长模拟拆迁签字时间,这还是人民zf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4 15:43
按照模拟搬迁方案的约定,从5月5日起的60日内为签约期,签约期截止,签约比例未达到约定比例,模拟搬迁终止,并没有约定延期条件,这种平等协商幌子下的强权推进,明显是青羊区政府乱作为,建议楼主向中纪委举报青羊区政府乱作为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也可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控告青羊区政府乱作为,违法延期,要求法院判决模拟搬迁终止。

发表于 2017-7-4 15:57 | 显示全部楼层
1、模拟拆迁既然属于民事行为,是群众和青羊区国投之间的事,政府就不应该以行政行为介入,实属滥用权力,青羊区政府的行政权力清单哪一条赋予了他们可以干涉正常民事行为的权力?
2、单方面延长模拟拆迁期限,有违《合同法》和《民法总则》,以区政府研究决定替代法律属于违法行为。
3、如果青羊区政府想行政介入,请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行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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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ngbanxian624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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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6 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维护群众利益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最高宗旨。青羊区政府在拆迁中的所作所为违背了这一宗旨。
搞好城市建设造福于人民,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相信大多数群众会理解会支持。但是不能把搞好城市建设的目的仅限于提升城市形象,并且作为提高政府政绩工程来搞,而不顾广大群众的利益,就可以在这个过程中不惜釆取各种违法手段,以损害大多数人民群众利益来达这个被歪曲的目的。
在拆迁标段中,不少业主或者业主亲属都是国家公务员,都是遵纪守法的,拆迁办对这部分业主虽然不敢动用暴力手段,但是区政府街道办却要求几个大单位的领导出面动员要求职工签字,或者动员自己的业主亲属签字,实际上是给职工施压,迫胁签字!手段多了!
青羊区政府为什么不反思一下,为什么大多数业主不签字?大多数业主并不是想当暴发户,并不是不支持正当的城市改造,是你们自己在拆迁过程中没有做到你们自己提出的"公开、公平、公正"做出了很多违法事情,所以遭到人民群众抵制。
不要把人民群众当法盲,不要最后把拆迁过程违法乱纪、动用卑鄙手段的责任推给拆迁办,拆迁办是在青羊区政府授权或直接操纵下工作的,青羊区政府的大印不是随便可以盖的,盖了就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希望青羊区政府能真正的为人民群众谋利益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7 18:27
我是“成都中心”的住户。青羊区于2017年3月26号 公布了关于拆迁评估价和搬迁补偿方案,违背中央政策精神,不提供原地返迁或就近安置。我们住户不认可该赔偿方案,并依照青羊区政府的要求向青羊区房管局递交了不认可此住房搬迁补偿安置方案的意见书。但是青羊区政府仍按此赔偿价要求进行模拟拆迁并出了公告,签约时间从2017年5月5号至2017年7月3号,为期60天,在此期间拆迁公司以某些不合规的手段逼签了部份住户。按照公告签约比例未达到100%,就应该终止模拟拆迁了,但是青羊区政府2017年7月4日又发公告称,经区政府研究决定,该地块模拟拆迁签约期延长90日,青羊区政府出尔反尔,为了增加签约率,擅自延长签约期,将该区域住户置于被恐吓、被骚扰、被黑恶逼签的水深火热之中,请问青羊区政府凭哪条法规可以延长模拟拆迁签约期,又凭哪条法规不按国家规定的标准赔偿住户?青羊区区长詹庆是权大于法的表现,现在是法治国家他公开这样做,让老百姓对政府失去信心,詹庆领导下的成都市青羊区报警不出警,业主被打骨折无人管,成了警匪一家,试问这是什么社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5 20:04
楼上查阅的相关资料有理有据!并不是说老百姓都是刁民、钉子户!市政府及其下属单位在旧城改造中显示的处理能力是相当失败的!不但评估价格不符合市场规律,还动用各种手段胁迫未签字的业主,大失民心,其所做所为寒了老百姓的心!

发表于 2017-7-4 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片区内住户要求延期,证据在哪里?

发表于 2017-7-4 15: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大多数住户要求延期,需要出示书面证据在哪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4 15:53
强奸民意,出具公告随意性,什么逻辑,怎得人心,完全不考虑风险,社会影响太差了。

发表于 2017-7-4 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哪里是为了公益,都是为了占有   黄金地块,不择手段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4 15:56
西部唯一中心城市,核心城区,出现这么一场胆大妄为肆意乱来的闹剧,最后看他们咋收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4 15:59
中国正在挽救诚信,为什么他们公然破坏诚信!民众还觉得需要诚信吗?中国诚信该属于那些人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4 16:19
6月份还发信息让去签约,说的已经有70%业主签约了……怎么现在又才57.6。搞不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4 16:27
请政府出示广大群众要求延期的证据!不要将自己的意愿强加在群众头上,希望政府诚信为本,不能随意改期延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4 16:33
青羊区政府失信于民!这样的诚信怎么帮助老百姓?

发表于 2017-7-4 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直接中纪委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7-7-4 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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