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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多年前的购房能否以几年后称有遗嘱而导致购房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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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父母于2005年从亲戚(暂称Z)手中以高于市价购买两口面房子,签订购房合同,国土手续土地证均为亲戚,但由于在农村未过户。并于同年对房屋进行了大改造。2008年发生地震后,房价大涨。亲戚的妹妹(暂称B)告知Z该房子有遗嘱,Z无权处置。称有遗嘱想要回该房?之前购房合同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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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9 22:33
不行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9 22:33
要不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9 22:33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9 22:34
不行吧

2017年优秀版主 2016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7-7-19 22:46 | 显示全部楼层
直接 咨询下相关的法律人士哦!

发表于 2017-7-20 14:42 | 显示全部楼层
法规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变动 应登记 才生效。
购房合同从双方签订就生效了,但是房屋所有权要从过户之后才生效。
所以如果签订了购房合同,卖方就有法定的义务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卖方不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买方可以请求法院,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过户)
所以楼主要赶紧去过户,如果在过户之前房子被卖了或者被处理了,就会涉及到第三人,就会很麻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20 15:27
关键是签订合同当时 签字的人是不是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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