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您在海棠社区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经实际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井研县研城中学教职工宿舍共有68户住户,其中有23户是本校在职教师和退休教师,45户是社会住户,职工宿舍区和学校共用水电户头。为了便于学校管理,2017年3月30日,5月18日,研城中学召开行政会,研究决定,在征求住户意见基础上,对住宿区进行水电分户,并成立了水、电分户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成员绝大多数为住户),宣布了《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关于印发业扩供电方案编制实施意见的通知》(川电营销〔2016〕78号),根据此通知精神,学校与供水公司、供电局多次咨询和协商收取的各项费用标准,研究了费用承担情况,其中,水表分户:户头费为1400元/户,主水管和到家的水管及安装费由学校承担;电表分户:电表、表箱及安装费830元,由住户承担,其中电表280元/只,表箱150元/只,电表到住户门外电线,槽板材料200元/户,供电局安装费200元/户;主电缆、室外配电箱、开沟、杆线、接头电表到住户门外路线安装、路灯材料及安装费用由学校承担。住户承担费统一交住户代表李小川,由李小川交四川嘉化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井研分公司和兴业供水公司。
一、水表。教工宿舍区水表一、二单元安装于1987年,三、四单元安装于1994年,五、六单元安装于1996年,且每户水表安装在住户家里,不便于学校抄水表,因此学校决定将住宿区的水表由学校统一安装到底楼,便于学校抄表和今后水表分户,安装水表的材料费和人工工资由学校支付材料15206.5元。现水表所有分户材料(每户签字后的征求意见表、户口本复印件)已交井研县兴业供水有限公司。公司说住户所在地的海拔高度过高,还没有进行分户。住户也没有缴纳1400元的分户费给李小川。
二、电表。所需材料(每户身份证复印件、通讯录、房产证复印件、学校申请)于5月中旬交给了供电局,供电局于6月15日把分户表安装到了各户,各户缴纳了830元分户费给李小川。李小川收取了住户54780元(还有两户在外地未交),交给了四川嘉化电力集团有限公司42840元,支付了建材材料费11940元。学校用公用经费解决了主电缆、室外配电箱、开沟、杆线、接头电表到住户门外路线安装、路灯材料及安装费用30840元。
县教育局要求学校和水、电分户领导小组加大收支公示力度,进一步做好对住户的宣传解释工作。若有疑问,请及时与学校和水、电分户领导小组沟通衔接,也欢迎向县教育局反映相关情况。
感谢您的留言。
井研县教育局
2017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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