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生活在蒲江城边上的驾车一族一定注意了,如果你一不小心被蒲江抓了酒驾(20-80mg/100ml),那么一定要清醒的记住几点:
1、这是酒驾不是醉驾,是违法还不是犯罪,所以一定要把位置摆正了,所有的笔录应当是“询问笔录”,而非“讯问笔录”(因为在我看来蒲江某些交警爱狐假虎威,居然在办公区域恐吓孕期近6个月的孕妇,原因仅仅为:孕妇和丈夫要求办案交警交还被其拿走的强制处罚单,因为车管所需要。如果不是有人进入该办公区域,那个稚嫩的矮胖交警就会将巴掌摔孕妇脸上了)
2、交警在做笔录时有至少2人签字,但是无数的事实证明,询问人和记录人都只有一人,其他签名完全属于补签(这点再次说明一件事儿,狐假虎威者都还真是徒有其表,所以一定记得:程序不合法,大家都可以抵制。没必要任人宰割)3、档案的每一张需要签字确认的一定看清楚内容,告知书的先后顺序,这些一定要搞清楚(在此,我很肯定的告诉大家,其他地方交警办案是怎样我不清楚,因为仅去过蒲江一处,蒲江的交警在制作笔录前,包括现场开具强制处罚书时不会出示警官证,也不会先行出具告知书,到最后送车管所前才会让在告知书中签字,基本没有阅读的时间,整个期间把人当犯罪分子一样,累死——)从上午10:30-16:20才可以去缴罚款;烦死——因为一个问题换两三个人,问五六遍,如果有人说没效率,他们还说“我们一个案子办一天正常”,如此厚颜无耻之徒居然生在当今这样一个法治社会,还处于这样一种工作岗位上?如何让法治进行到底?这样的人是如何又能够吃这碗饭的?
4、新法确实提高了处罚的力度,酒驾:扣驾照6个月,记12分,罚款1000-2000,结果那些字写得奇丑无比的办案者们都采用顶格罚款了:扣驾照6个月(重新学习考试),记12分,罚款1900(为什么是1900,据说是因为2000的罚款需要更多手续,所以“老爷们”也就罢了)……
很多人替阳光下暴晒的交警们感到心酸,他们无一例外都是有着黝黑皮肤的汉子,但是今天在蒲江见识的交警颠覆了他们那个职业应有的形象,蒲江交警痞子象!!!由于没有见到他们出示警官证,但是看到那个最开始制作笔录者为:龙锐,至于那个大声呵斥孕妇的白胖白胖的矮个子着实不知道名字,之所以写这些,意图有二:第一,让执法者知道他们的行为是受人民监督的,不能为所欲为;第二,让被执法知道自己的权利的保障是法制社会中应当受重视的。
让人揪心的蒲江交警!!!祈祷孕妇平安吧,因为出蒲江交警队时孕妇气得身体不支倒了,他丈夫扶了半天才起来,但是明显右腿有点无力!哎,无奈,至少是现在!(相关部门如何处理此类事件,不要都抱着“民不告官不究”看戏的想法,群众很忙,忙着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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