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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仪陇特困户病死出殡,为运坟头石遭村干部强收1万元(附村民举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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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18 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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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仪陇县乐兴乡松花包村二组特困户郑上丙家再次陷入悲痛之中,郑的二孙女因家庭环境和生活压力,放农忙假时在家服毒自杀身亡。
时间倒回到2013年农历5月13日,乐兴乡松花包村二组有名的特困户、低保户郑上丙也走完了自己的短暂的人生。
熟悉郑家的村民蔡某等人介绍,郑上丙老伴去世比较早,生育最小女儿叫郑素清。郑家招了上门女婿(户口未迁移)后,郑素清先后生有两女一男,当时家里有六口人,总共才4间土墙房屋,而且十分破烂,郑上丙因此成为村里的第一批低保户。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郑上丙因为无钱医治病死后,郑家的人在运送墓碑石时,被村干部发现,村干部邀请了部分村民用车进行堵截,不让过路,理由是郑家还没有给村道公路集资款。按照村里制定的政策,修公路每人要集资2500元,郑家户籍上的人口为4人,按要求要交1万元。由于家里穷,这笔钱郑上丙家已经拖欠了一年多时间。
如果不给齐公路款就不能过路,为了如期办理丧事,郑家的人只得在村干部的陪同下,去乡信用社贷款7000元(此贷款至今没能力偿还),再从丧葬费中抽出3000元,凑齐1万元后才得以顺利通行。
郑上丙去世后,低保名额取消,上门女婿一人在外打工,要供三个读书的学生,家里主要靠郑素清打理,日子依然过得很拮据,而7000元的贷款至今未能还上。
2017年春节后,郑素清享受农村房屋易地搬迁的惠民政策住进了新房。然而,短暂的喜悦之后,读初中的二女儿却在放农忙假时在家自杀。知情的村民透露,自杀的原因主要是家庭穷,生活压力过大。
编后语:
集资修路应基于自愿
(有改动,原文刊登于《人民法院报》2013年05月23日)
土地本就属于集体、国家,每个成员在其之上本身就有着一份权利。任何人对集资公路,即使没有交钱,也都有合理的通行权。
在不愿意参与的情况下,就强行剥夺其公路使用权,合理合法吗?答案是否定的。
其实,为改变村民出行难问题,国家对农村集资修路是持鼓励态度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规定,“农村公路建设逐步实行政府投资为主、农村社区为辅、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多渠道筹资机制。”“鼓励企业和个人捐款用于农村公路建设。”然而,该法还规定,“农村公路建设不得增加农民负担,不得损害农民利益,不得采用强制手段向单位和个人集资,不得强行让农民出工、备料。确需农民出资、投入劳动力的,应当由村民委员会征得农民同意。”
可见,这种集资属于自愿行为,村集体不得以不让使用公路、收费等借口相要挟,强迫村民缴款。即使是以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的名义也不行,这将涉嫌以民主的形式,用多数人的暴力去侵犯少数人的选择权和相关利益。然而,强制村民集资修路的情况在各地屡见不鲜,像本事件中,以不让通行为要挟还算“轻”的。有些地方甚至给村民停水、停电,更有甚者,还是以“开除村民资格”相威胁。
根据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的规定,“在筹集农村公路建设资金过程中,强制向单位和个人集资,强迫农民出工、备料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本级人民政府对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对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因此,各地应该让集资修路回归到法定的自愿状态。
此外,农村公路同时也受公路法的约束,据公路法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路上非法设卡、收费、罚款和拦截车辆。”因此,任何人对集资公路,即使没有交钱,也都有合理的通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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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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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9-19 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让人愤怒的结果,但却是实实在在存在于现实中的!

 楼主| 发表于 2017-9-19 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作者:冰点视觉
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14947383-1-1.html
来源:麻辣社区  - 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附件:村民举报信
南充市仪陇县乐兴乡松花包村村民的
举 报 信
中共四川省纪委、南充市纪委、仪陇县纪委:
我们是南充市仪陇县乐兴乡松花包村村民,我们多次向乡、县、市三级纪委及信访部门反映该村干部加重群众负担、吃拿卡要、收受礼金、贪污、在村两委换届选举中利用扶贫款拉票贿选等违反党的纪律,损害党的形象,侵害群众利益的多种问题,均未得到回复,纪检部门也没有前来实地调查。
也说过“老虎苍蝇一起打”,可是在我们松花包村,由于处地偏僻无人管,违法违纪活动仍然十分猖獗,村民是敢怒而不敢言,怕村干部报复,如今只有通过网络进行举报,将村里存在的问题客观、真实描述如下:
1﹑关于超标准强行摊派修路款,加重群众负担,私下高价发包工程等问题。
(1)2013年该村硬化5.5公里村道路,村里向村民强行按照每人2500元进行集资,村里不向社会公开招标,而是私自以每公里51.5万元承包给个人,这一承包价格高出当时市场承包价格10多万元。当时有几个承包商想以每公里43万承包,但被他们拒之门外。
在施工的过程中,村干部还伙同承包方偷工减料,有约3公里路下面并未铺路基,这样一来少用了30万余元;修路期间,每个村民小组另外还要给村干部集资3000元生活费,共计5个队,合计1.5万元,这些都是闻所未闻的。
(2) 2011年紧挨的大风乡梁桂村硬化公路,要求我村集资过路土地费,每人300元,一组235人,二组131人,三组135人,四组139人,合计628人×300元=188400元,另加五组集资2700元,实际付出128400元,剩余62700元全不知去向。
2、关于村干雇佣社会黑恶势力拦截强收过路费问题。
路修好之后,村干部又想出以收过路费和维护费的名目继续敛财。村民建房他们以各种名义收费,特别是运送建筑材料要每户需向他们缴纳500元至1000元不等的钱,称之为是过路费和公路维护费,如果不给,他们就雇佣街上的黑恶势力拦截。由于村民多次举报,2016年底,村里才停止收过路费。
2015年9月5日,三组村民刘某回家探亲,其朋友开车送行。村干部获悉后,雇佣街道上的黑恶势力进行阻拦,强行扣车,在强行收取5000元后才给予放行。
2013年农历5月13日,二组特困户郑上丙无钱医治病死后,郑家的人运送墓碑石,村干部发现后,雇佣乐兴街上的黑恶势力用车进行堵截,强迫郑家给过路费。郑家没有钱,为了如期办理丧事,只得在村干部的陪同下去乡信用社贷款7000元(此贷款至今没能力偿还),加上丧葬费用的3000元,凑齐1万元后才顺利通行。郑上丙有三个女儿,是村里出名的特困户,家庭极为贫穷。2017年5月,郑上丙外孙女因家庭环境和生活压力,放农忙假时在家服毒自杀身亡。
3、关于惠民政策与精准扶贫存在的问题。
国家给危房户补助5000元危房改造款,可真正享受惠民政策的是党员干部、村民代表及他们的亲戚朋友。这些人中有的根本也没有进行房屋改造。
村民代表和小组长是村干部任命的,而不是选举的,和村干部关系好的还可以得到1000元以上不等的扶贫款。在换届选举中,村干部正是利用扶贫政策和惠民政策向部分党员、村民代表及他们的亲朋好友输送利益,搞团团伙伙拉票贿选。
4、关于村干部子女违规入党的问题。村党支部书记王亮、村主任郑素兰、监委主任吴开喜,他们的子女为了在社会捞取政治资本,学习、生活、工作都不在村里,在他们的操控下顺利入党。
这些人入党动机不纯,按照组织程序也不符合入党条件,在群众中影响极坏,都说他们是假党员。
5、关于违规宴请敛财的问题。村书记王亮、村副主任蔡光余多次违规大办宴席请客,坐了40多桌,2016年5月14日王亮又以办生为由头大办宴席敛财,部分党员和“村民代表,领低保、领危房改造”补贴户都去给他祝寿,下午则大搞赌博,斗地主、炸金花等影响及坏。
6、关于不在村部办公,群众办事难的问题。2013年上级部门用特殊党费修建村办公楼,目的的就是方便村民办事,但楼房修好后整天无人值班,大门紧锁。遇到逢场的日子,村干部忙着在街道上做生意,根本没有把精力放在为民办事上,村民办事要预约,先给红包再办事,凡是新建房屋每户必须给600元至4000元不等的费用,另加红包和烟酒款,才得批手续,才修得成房子,否则就一拖再拖。
7、关于扶贫贷款被村会计个人使用的问题。2014年蔡光余个人侵占该村扶贫无息贷款10万元,作为自己家蘑菇场地使用,又不见效,10万元也没有归还。
8、关于乡干部对他们进行包庇和怂恿存在的问题。现任乡纪委书记杨容华不履行纪委及监督职责,换届到乐兴工作不到半年,多次到村会计蔡光裕家吃喝,特别是在10月31日(星期一)到该村组织县乡人大选举工作却在蔡光裕家公然与村、组两级干部推杯换盏(由于该村附近没有饭店酒店,在他家招待纯属公款),在群众中影响极坏。各级纪检部门明确规定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禁止在上班期间饮酒,而她身为纪委书记在与党纪党规做斗争,这样的纪委书记是否能起到党内监督作用?
9、关于报假账,做假账和虚开发票套取钱款的问题。自本届村委会当权以来,从未公开过村级财务账目和研究村务工作,巴掌大小的公示栏都没有,也很少开群众会商议工作,公布村集体财务运转情况。
据知情人私下透露,村干部有报假账,做假账和虚开发票套取钱款的情况,财务混乱,收支不平,不敢见人。任何村级事务村民没有参与权、知情权及监督权,他们几个说了算,村民要求公示财务,他们却说只有“ ”才具有资格过问;如果村民要举报他们,他们说告到北京都不怕。
10、关于对待群众野蛮的态度问题。对于他们诸多违纪违法行为,群众反映强烈,曾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均未得到落实。村干部却口出狂言、威胁村民:“你们进行举报,县、乡两级纪检监察机关还是要把举报信转给我们。”
11、关于村干部以权谋私的问题。村书记王亮自私心特别强烈,根本不向村民宣传党的政策,相关优惠政策先是干部和他的亲朋好友享受。如“节育手术”后如果对身体产生了影响可以获得国家补偿,但他只通知他父亲及他的亲朋好友去检查,卫生部门在统一安排检查时间时,甚至租车到凤义乡还带上他的亲戚去检查,部分村民至今都不知晓相关政策。
综上所述,乐兴乡松花包村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是对国家反腐政策无视的结果,同时也是当地纪检部门不作为的结果。党和政府的政策是好的,可由于村干部执行时走了样,让我们感觉不到温暖和幸福。以上反映情况均是实情,希望上级纪委部门及时到村调查处理。
                        举报人:松花包村村民
2017年  09月 18日

发表于 2017-9-19 15:1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9-20 12:10
。。。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9-20 12:11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9-20 12:20
我就是松花包村2社郑上炳之女郑素清,上面所说的情况不属实,文中房屋图片根本不是我家的老房子,这位老人也不是我父亲,不知道你是啥用意

 楼主| 发表于 2017-9-20 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麻辣社区手机用户 发表于 2017-9-20 12:20
我就是松花包村2社郑上炳之女郑素清,上面所说的情况不属实,文中房屋图片根本不是我家的老房子,这位老人 ...

回答上楼问题,说三点进行澄清:
第一,图片是来源于网络,系配图,在南充论坛的文中有注明。
第二,今天打了电话再次核实,有干部威胁郑素清,说如果乱说话,就不再让她家住易地搬迁的房屋。不仅如此,如果不听干部的话,以后有好的惠民政策,她家都不会享受到。
第三,郑素清根本就不会上网,也不会打字。

 楼主| 发表于 2017-9-20 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此事希望引起仪陇县纪委的高度重视,及时纠正村干部的错误!

发表于 2017-9-24 19:1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人能出来说明一下吗?

2020年优秀版主 2019年优秀版主 2018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7-9-27 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啥情况?咱们大仪陇农村咋尽出这些奇葩事呢?!

 楼主| 发表于 2017-9-30 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乐兴乡的干部是在装傻,还是真傻啊?或者是在装瞎子?

2020年优秀版主 2019年优秀版主 2018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7-9-30 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请相关部门给出正面回复噻,以正视听!不要简单一句不是或者是就了事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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