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到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看到了很热闹的一幕,几个人在走廊上就干起来了,干的很凶。后来听在场的工作人员和办事的人们在议论,说是市中区的一个什么公路项目的招标事情,专家和代理机构的吵架,专家要评标费,说一个项目跑了3次,评了3次,代理机构不给他们钱,代理机构说专家们没有按照业主和领导意思办,就是不懂规矩,不可能给钱。都是些吃肉不吐骨头的东西等等之类的话,吵的很是热闹,看来是一场“狗咬狗”的大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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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市中区交运局于11月6日回复,内容如下:
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市中区公路招标、代理和专家‘狗咬狗’”问题,我局庚即展开调查,现回复如下:
县道青关路关庙至牟子段改建工程(施工标段)于2017年9月7日在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进行了公开招标。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于9月13日收到了《关于县道青关路关庙至牟子段改建工程(施工标段)评标结果的投诉函》。9月26日由市中区发改局牵头、市中区交运局、市中区公路管理局全程参与,召集评标委员会对“县道青关路关庙至牟子段改建工程(施工标段)”异议问题进行了复核,后于11月1日对“县道青关路关庙至牟子段改建工程(施工标段)”评标结果进行纠错,确定了中标候选人,现已进入公示程序。
您反映的情况为11月1日发改局牵头召集评标专家纠错后,招标代理向专家解释评标纠错不发放评标费原因时的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四川省评标专家劳务费用标准指导意见》(川评管〔2016〕1号)第九条规定:评标专家未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要求进行评标导致评标错误,或评标专家工作疏忽导致明显错误的,不再支付原评标委员会纠正错误的重评(复合)费用。综上所诉,该项目招投标不存在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感谢您对市中区交通建设的关注!
乐山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2017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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