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通江县教育局领导:
你好!我是广安市一个部门的工作人员,冒昧在贴吧向你表达我的一些情况。我爱人是通江县一个乡镇的小学教师,2014年9月通过公招考入,到目前为止已在通江县工作3年半左右。由于我爱人本身身体虚弱,加之现在又带有刚过一岁的小孩,只有我60多岁的母亲一人到学校帮忙照顾她们,三代人住在一个小小的单间里,做饭都需要到室外走廊,生活条件十分艰苦,我只能等到大的节假日才能有机会去看看她们母女,每次都是辗转好几次才能到达学校,常常是早上天没亮就出发,到天黑才能到,遇到没有车票的情况就只能找个小旅馆暂住一夜,第二天继续赶路,和孩子的见面也是匆匆忙忙。之前没有小孩还好,现在有了小孩以后,我爱人既要照顾小孩,又要兼顾课程,加之经常生病,生活十分困难。
之前我们都认为服务年限就是当初和教育局签合同的时间,也就是三年的时间,就可以申请调动了,但到17年8月份的时候我通过组织申请调动,到贵局申请调离的时候,我们才恍然大悟,当初的招考公告写的是“原则上服务年限不低于6年”。本想着再等我爱人工作满服务年限以后再考虑申请调动的事情,但现在我母亲又生病住院,身体一日不如一日,家庭十分困难。我们双方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村人,我们两人通过自己的努力,走出了农村,但又由于工作的原因一直异地分居。我知道我这样的申请可能不符合条件,对于组织来说不利于管理,不利于教师队伍的培养,但对于我们一个家庭、对于孩子成长来说可能就是一件天大的事情,我希望对家属多一点照顾,对孩子多一点陪伴,恳请领导予以酌情考量,予以批准调动。
为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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