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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碧桂园受大货车严重噪声污染,呼吁有关部门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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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9 14: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元碧桂园小区5、6栋(桥相邻)及别墅区外围,晚上受大货车持续不断噪声影响,分贝远大于80分贝,属于严重噪声扰民,严重影响了孩子及大人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现在孩子高考在际,夜晚被噪音打扰完全不能入睡,大货车完全可以绕道而行。
希望广元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政府能体恤民情,禁止大货车通行碧桂园小区线路,还我们弱势群体一个安静的睡眠。
  请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文件进行处理,请不要推卸责任,如果要说这本来就是主干道,明知噪音,没通过环境测评,这个小区的房子是怎么修起来的。
  居民环境噪声污染。违反此规定,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规定,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以及乡村居住环境的噪声标准值,白天等效噪声值为55分贝,夜间为45分贝;商业、工业混杂区的等效噪声值为60分贝,夜间为50分贝;城市中交通干线两侧,白天噪声的等效噪声值为70分贝,夜间不超过55分贝。
  医学专家介绍,一般情况下,噪声如果超过50分贝,长时间处在这种环境里,人的神经系统就会受到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整治条例》
  第一条 为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障人们有良好的生活环境,保护人体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影响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本条例所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排放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标准,妨碍人们工作、学习、生活和其他正常活动的现象。
  第三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噪声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采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对策和措施。
  第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制定城市、村镇建设规划时,应当合理地划分功能区和布局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等,防止环境噪声污染,保障生产环境的安静。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部门是对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机关。
  各级公安、交通、铁道、民航管理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对机动车辆、火车、船舶、航空器产生的环境噪声污染实施监督管理。
  各级公安部门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不受噪声污染的义务,有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控告的权利。
  直接受到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减轻、排除噪声污染的危害。
  第八条 国家鼓励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噪声污染防治的科学技术水平。
  第九条 对在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二章环境噪声标准和环境噪声监测
  第十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制定国家环境噪声质量标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环境噪声质量标准中规定的各类适用区域,具体划定本行政区域中的各类生活环境区域。
  第十一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根据国家环境噪声质量标准和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需要,对国家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对国家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因特殊需要,又具有经济、技术条件的,可以制定严于国家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地方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地方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应当报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备案。
  凡是向已有地方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生活区域排放环境噪声的,应当执行地方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第十二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建立环境噪声监测制度,组织监测网络,制定统一的监测方法。
  第十三条 凡超过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征收的超标准排污费必须用于环境噪声污染防治。
  第十四条 环境保护部门和其他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对管辖范围内排放环境噪声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者必须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检查部门有义务为被检查者保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
  第五章交通噪声污染防治
  第二十六条 行驶的机动车辆,应当装有消声器和符合规定的喇叭,并保持技术性能良好,整车噪声不得超过机动车辆噪声排放标准。不符合机动车辆噪声排放标准的,不得发给行车执照。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为防治交通噪声污染,达到环境噪声质量标准,根据各自职责可以规定禁止机动车辆、船舶行驶的地段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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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9 14:29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8-1-29 15:04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发表于 2018-1-29 15:04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8-3-10 23:4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该路段由于国道212线封闭施工,曾一度作为货运车必经之路,自该道路建成后一直纳入货运车限制通行道路,除施工工程车外禁止其他火车通行,设置了禁止火车通行的标牌。但一直确实存在货车违法通行问题,交警部门也一直在加强监督,查处了一些违法车辆。交警部门将加大监管力度,同时争取资金完善电子监控设施,争取早日解决现状问题。



                            广元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8年3月8日

发表于 2018-3-11 23:47 | 显示全部楼层
为认真负责的交警点赞!能回复,证明用心了!噪音扰民在全国范围内都是一大公害!一样尽快完善监控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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