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乡群众及食品生产经营对象春节的一封信
尊敬的各位群众以及食品经营对象朋友:新年好!
首先感谢大家对我乡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食品安全示范乡、示范村创建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参与!
多年来,石孔乡党委、乡政府一直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目前我乡食品安全示范乡,示范村已进入关键阶段,我们要严格按照我乡安全生产领域“七大” 理论创新和“五大”实践创新成果做好食品安全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七集合、七为主”重点转移,进一步推动我乡安全发展“双轮驱动”战略的实施,确保全乡人民舌尖上的安全。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将食品安全监管纳入公共安全体系,要求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2015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这部史称最严食品安全法,从2015年10月1日起已正式开始施行。
群众朋友们,新《食品安全法》不仅在食品安全总体思路上提出了“预防为主、 风险防范”、“建立最严格的过程监管制度”、“建立最为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社会共治(消费者、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等基本要求,还对婴幼儿配方乳粉、农药、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较受争议的五大核心问题作出了部分修改。这些修订势必将对今后我国食品安全规则产生深远影响,并对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当前,我乡食品安全示范乡、示范村创建工作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乡政府已多次召开全乡食品安全示范乡、示范村创建暨食品安全透明共治体系建设推进会,明确了食品安全“以村为主”村民自治并对食品安全示范乡、示范村创建和食品安全透明共治体系建设工作进行了部署推进。作为食品安全示范乡、示范村创建的重要基础和支撑,食品安全透明共治体系主要包括以规范可溯为核心的“透明合格生产”体系、以检测准入为核心的“透明放心菜乡场”体系、以全过程规范操作为核心的“透明安全餐饮”体系,力争通过两年左右的努力,逐步将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全业态纳入共治体系,实现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生产经营信息、消费者评价信息向社会公开,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履职尽责、生产经营者守法诚信、公众全程监督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食品安全透明共治体系应用现代信息最新技术,具有开放、多元、互动的显著特点,可以实现食品安全可视、可检、可参与、可追溯、可评价,有利于政府、企业(业主)、公众三方共同深度参与食品安全治理,有利于提高食品安全现代治理能力,有利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共管、共建共享。
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落实我乡食品安全“三级”、“九型”责任新体系和“一责双线”安全制度,强化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主动应用融入食品安全透明共治体系。食品生产企业(业主)要真实准确、全面及时录入企业(业主)基本信息,实时记录企业(业主)原材料采购验货检验、产成品出厂检验等生产数据,形成企业(业主)产品安全信息“上可溯、下可追”的完整追溯体系。农贸乡场要认真落实《食用农产品乡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把食用农产品质量准入关,对没有合格证明文件的食用农产品实行检测准入,检测结果通过信息化系统实时公示;批发商销售货物时要提供壹票通单据,零售商和超乡等经营者进货时须索取壹票通单据,全面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两项制度,实现产品全程可溯和质量全程可控。预包装食品经营者要通过信息化系统落实索证索票制度,保证商品来源清晰、去向可查。餐饮服务企业(业主)要严格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设备洗消、人员培训、单位自查等制度,严格遵照规范流程加工烹饪食品,并按要求全要素、如实上传、公开相关数据;学校、机关食堂和大型以上社会餐饮企业(业主)须逐步配备检测设备,正常开展农残、微生物等项目的定性快检,确保消费者吃得放心、吃得舒心。
全乡群众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业主)及对象要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生产“以村为主”,村民自治,要以农村安全生产“人、资、食、环、规”五要素为总纲排查整治食品安全隐患,开展好安全生产“四个”结合,做到示范创建个个参与,食品安全人人有责。要把应用食品安全透明共治体系当作提升企业(业主)核心竞争力和品牌价值的良好契机,积极配合,主动应用,做生产经营安全食品的企业(业主)家,做食品透明共治的先行者,做创建食安示范乡、示范村的带头人,做助力石孔发展的排头兵,履行好企业(业主)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和法定义务,实现企业(业主)经济效益和社会形象大幅提升,努力推动食品安全由政府管理向社会治理的战略转型,为全乡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维护和保障食品安全,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让我们携起手来,积极参与到食品安全透明共治体系建设中来,为共创食品安全示范乡、示范村,建设“强富美高”新石孔而共同努力!
请你记住食品药品投诉电话:12331 石孔乡食安办:8997079
最后,祝全乡群众及食品生产经营对象新春愉快,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蓬安县石孔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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