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法院被“领导违规”施压 枉法裁判害苦老百姓 中央监察委: 我们与四川广元X分区一个租赁纠纷,法院有法不依,在X分区个别人以职权给法院施压,践踏法律,法院放弃了神圣职责,做出了冤假错案,羞辱了法律,羞辱了公平正义,其行为触犯了刑法399条规定,涉嫌枉法裁判罪,是权权交易的结果,现举报如下: 1,程序严重违法; 2,违背法律意思做出枉法裁判; 一件简单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在前三次审判中,因法庭认定事实不清,遗漏当事人被发回重审。在重审时,受外界压力,迫使广元市中院直接剥夺基层法院的审判权,对没有开庭质证的案件,以上级法院有指令为由,匆忙结案,其程序严重违法(现一、二审都将在市中院同一审判庭、同一审判人员审判),践踏法律,违背法律意识做出枉法裁判。 事实与经过 广元X分区的国防教育基地和X人招待所与原承租人签定了二份草签合同,目的为办理《X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因土建未完工,合同签定后《许可证》也没有办到,便退出。但广元X分区时任首长急需完工,四处招商引资,在原承租人的介绍下,广元X分区承诺只要我们投资完善土建,投入装修,确保在《许可证》办理后,期限在原16年的基础上增加二年,达到18年,重新与我们投资人签定合同,并书面写了《证明》。我们27个家庭便集股投资了1600多万元进行完善土建和装修,因《许可证》迟迟未办理,正式合同与投资人也未签定。后由于X分区领导调整频繁,经营一年多时间后,X分区突然通知我们终止合同并起诉到法院,人为干挠酒店的正常经营,造成较大的损失。而我们被诱骗租赁投资的是X人招待所和XX教育基地,属国家及新政策允许的保留联营项目。 本案经一、二审和原告申请再审后,广元市中院发回原审广元市利州区法院重审,2017年11月28日,利州区法院开庭审理,法庭依据证据有义务和必备程序审查确定合同的效力及合同是否根本性违约。法庭要求X分区提供租赁物的土地证、房产证、房屋验收合格证书、消防验收合格证书及X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等补充证据,要求休庭后双方在15日内向法院提供,并择日开庭审理。但强势的原告,拒不配合, 2018年2月5日,我们到法院去询问春节前是否开庭,而法庭明确告知:“原告证据未提交,合同效力和20万元也还要核实,广元市工商局的证据还要质证,开庭是必须的,但要等原告的证据提交后再定开庭时间,庭后还要组织调解”。在2018年2月15日(大年三十)法院通知我公司律师必须亲自去领判决书(利州区(2016)川0802民初字5360号判决书),正月初六送到我公司,判决书结案日期为2018年2月11日(星期天),法院如此迫不及待地匆忙判决,又在农历的腊月三十必须送达到当事人手中,上诉时间在农历正月十五到期的。 在广元市中院发回重审时,我们便提出异议,因原告的主要领导系广元主要领导,呈多次干预人民法院的司法,如继续在广元地区重审,将会受到行政干预,有失公正(一、二审原告以X改为名恫吓审判人员,在市常委扩大会议中批评市中院领导),被广元中院驳回。重审时原告人动用了更上层的关系,层层施压,严重行政干预司法,导致上级法院直接审理基层法院的案件,剥夺其审判权,其程序违法和判决结果错误,其行为,践踏了法律,严重破坏了军民关系,破坏了军队在人民群众中崇高印象,致使个别法官放弃了神圣的法律使命,违背了法律作出了枉法裁判, 依法治国的今天,国家已经完善了法律体系,严惩司法腐败,严惩权权交易和权钱交易,对此出现的司法腐败,我们特向中央检察委举报! 广元万源大酒店有限公司全体职工 2018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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