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巴中市长的一封信”一帖的回复 “李彬烈”网友: 你于2018年6月23日在麻辣社区发帖“给巴中市长的一封信”,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2018年2月19日11时许,陈某某驾驶渝CFA775号小型越野车从恩阳区兴隆镇方向往恩阳城区方向行驶,当车行驶至恩阳区兴隆镇土桥村村部附近时,超越在其前方同方向行驶的由李某某驾驶并搭乘彭某某的川YAB416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过程中,川YAB416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倒地,致李某某、彭某某受伤及川YAB416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明阳派出所经走访调查并结合司法鉴定检验意见,无法查清事故形成原因,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条之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条:道路交通事故成因无法查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于2018年4月19日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并告知双方对本次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后伤者李某某夫妇到明阳派出所民警要求调解,民警多次联系对方驾驶员陈某某征求意见,其表示不愿意调解,通过诉讼途径处理。同时明阳派出所积极引导李某某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相关赔偿事宜,并积极联系恩阳区司法局主动为李某某无偿提供法律援助律师,但李某某至今未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 2018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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