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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群众呼声] 巴中市平昌县金宝新区奥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规收取“团购费”[已转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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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奥师御江名门在销售过程中,以交纳团购费享受团购优惠的名义向购房者每户收取4000元的团购费,业主然而交钱后,奥师房产却未将此款冲抵房款总价,现在小区业主集体维权,要求开发商退还该团购费,并在平昌县工商局上诉,经工商局调查,小区业主反映的情况属实,并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但到目前开发商并未依照行政处罚决定书退款,小区业主们别无他法只能集体到售楼部集体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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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20 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编于8月20日上午已将此事转交平昌县工商质监局。

 楼主| 发表于 2018-8-17 18:0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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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17 19:3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8-8-20 11:2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版主,现在是工商质监部门已经就收集的证据,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但开发商这边不服要起诉工商局,也不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上面的问题来退换劳苦大众的4000元“团购费”。我想问问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样拿回属于自己的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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