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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3470|评论: 10

[八卦吐槽] 监察法,第一条,监察只适用于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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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24 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注意定语,绝对不是教师医生及其他不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
任何扩大解释都是无效的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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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24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吃国家饭,受国家监督很正常啊。就像工厂老板监督打工仔

发表于 2018-8-24 10:5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8-8-24 12:56 | 显示全部楼层
教师医生是当今目前我国权利机关正在整治的对象!他们的编制已经摇摇欲坠!所以懂楼主的意思!

发表于 2018-8-24 13:2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8-8-24 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五条 监察机关对下列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
(一)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四)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五)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发表于 2018-8-24 21:1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8-8-24 21:1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老家那个村就是主任和文书是一家人。

发表于 2018-8-24 21:50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一些领导属手电筒的,培养出来的一些“钻家”属苍蝇的!所以想清清净净做点实事,是不行的!假大空又在抬头!

发表于 2018-8-25 19:3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请看监察法15条
公办教师也在监察范围之内

发表于 2018-8-26 11:4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次要求所有在职人员填表,包括父母,岳父母,子女的身份证、电话、住址。如果信息泄露,被精准诈骗,会吓死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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