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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声回应] 农民工的生命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当儿戏?。[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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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双流区交通局农村公路桥梁检测菅养项目部2018年前8月16日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安全操作规范,安全设施不建全,无安全警示标志,发生车祸,造成一名施工人员死亡。至今己经半个月过去了,施工方的法定代表人不积极主动出面与死者家属协商处理,死者家属也无法联系到真正工程承包者。死者家属找到双流交通局(工程发包方),叫他们协助联系施工方,而他们以各种理由推脱,三天了无任何结果。请问?这种事故该政府哪个部门协调!监菅部门上哪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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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双流区公信中心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9月5日回复,内容见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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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4 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编于9月4日上午已将此事转交双流区交通局。
发表于 2018-9-5 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留言人: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双流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交通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农村公路桥梁检测管养项目为双流区交通局作为业主招标的桥梁市场化检测管养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双流区交通局对中标单位按照合同及规范对项目部的检测成果和养护安全均从严管理、严格要求。2018年8月I6日,该项目部在养护作业结束回收警示标志标牌至最后两个警示锥筒时第三方车辆冲撞了作业人员金昌雄,致其抢救无效死亡。交通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即时联系120抢救并报警,同时向双流区交通局作了汇报,双流区交通局立即要求项目部尽量抢救伤者并做好后续事情处理,并随时向双流区交通局汇报。养护作业单位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即时任命本养护项目负责人为本次交通事故处理现场全权负责人,检测养护项目部负责人和养护单位负责人及时多次慰问了死者家属并明确表示绝不推卸责任,将依法依理合情地解决本次事故,同时委托了律师代表公司与家属协商解决。在多次协商未达成共识后,死者家属8月29日到双流区交通局反映情况,双流区交通局立即安排项目所属科室负责人与双流区交通局法律顾问组织双方进行协商(2018年8月30日下午3点至晚上11点),协商接近达成共识,2018年8月31日家属再次到双流区交通局后,提出新的要求,双流区交通局相关人员再次积极协调双方无果,投诉中所述“以各种理由推脱”的情况不属实。双流区交通局工作人员及法律顾问多次告知死者家属如若对双方协商结果不同意,可在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后再通过法律程序进行诉讼,双流区交通局将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但家属一直不同意走诉讼程序,只要求双流区交通局协调对方提高赔偿金额,在无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家属诉求双流区交通局无法进行协调处理,并将情况告知了家属。目前,从2018年9月2日至今家属将死者骨灰及遗像摆放到检测养护项目部,严重影响了该项目工作的正常开展,双流区交通局希望双方尽快依法依理合情地协商或通过法律程序处理好本次交通事故,不再影响该项目的正常工作开展。
成都市双流区公共信息服务中心
2018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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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31 20:1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人民死活,叫家属围了工地才有人管
20180831_7473006_1535717942949.jpg

发表于 2018-8-31 20:2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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