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严党纪处分条例来了……”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已经公布并将于10月1日起施行,这是党的十八大后党中央第二次对这一重要党内法规进行修订。 党纪处分条例是规范所有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3年内两次修订,再次释放出以铁的纪律管党治党的强烈信号。纪律的篱笆越扎越紧,制度的笼子越来越密,彻底打消了一些人爱钻制度空子的侥幸心理。 新修订《条例》与2015版相比,增加了11条,修改了65条,整合了2条,修改力度之大,再次凸显了政治纪律的重要性。一系列重要修改,增加不少条款,包括强调“两个维护”“四个意识”,确保全党令行禁止,增加对污染防治、扶贫脱贫、扫黑除恶等领域典型违纪行为的处分规定,新增对“两面人”、违规揽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新型违纪行为的处分规定,在生活纪律方面把“家风建设”首次写进了《条例》。这些修改增补,在2015年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中明确的“六大纪律”基础上举一反三、堵塞漏洞,更具政治性、时代性和针对性,进一步筑牢了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 条例的再次修订,充分体现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纪律的篱笆只会越扎越紧。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中工作生活。对于广大党员干部来说,党的纪律规矩既是“高压线”,也是“安全带”,通过抓纪律避免党员干部犯更大的错误,这也是对党员干部最大的爱护。从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来看,法纪意识淡薄正是不少人迈向违纪违法深渊的第一步。 新《条例》的修订具有重大意义,党员干部要把严管视为厚爱,知行合一,主动积极地去认识《条例》,学习《条例》,只有熟知内容,真正了解,才能够让自己的行为多一些警醒,才不会在违规违纪后而浑然不觉。真正将对纪律的敬畏化作对党的忠诚、对事业的执着和对自身的负责,让《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时常用纪律的尺子去衡量约束自己的行为,知纪明纪,才能真正遵纪守纪。(穿靴子的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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