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经成都市龙泉驿区城乡房产管理局调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违章搭建问题,经了解,您反映的问题属实,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对违规业主进行了劝阻、制止,下发了“装修违规整改通知书”要求停止违规行为,但效果甚微,同时物业服务企业已将相关情况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针对此情况,区房管局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加强装饰装修日常管理工作,发现违规行为严格按照《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切实履行好劝阻、制止、上报义务。
关于地下室返砂问题, 经了解,物业服务企业就地下室返砂问题,已函告开发建设单位,开发建设单位已联系施工单位进行了现场查看,并逐一进行维修。
关于南门未开放及建渣问题,经了解,由于现小区建渣临时堆放点设置于南门处,因部门路面损坏等原因,故现未开放,物业服务企业将尽快联系建渣清运公司对该建渣临时堆放点建渣进行清运,待清运完毕后,物业服务企业将对相关设施就行修复后,再与业主代表进行商议后予以开放。
关于被盗问题,针对此问题,区房管局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外来人员登记询问制度”加强外来人员管理,同时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尤其是夜间巡查力度),并积极与属地派出所紧密联系,确保给广大业主一个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
关于催收物业服务费问题, 经了解,该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物业服务费收缴进行了相关约定,故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相关约定收取物业服务费,并发放了催款单及律师函,因该问题属民事合同纠纷范畴,您可向“龙泉驿区物业纠纷调解中心”申请民事调解(电话:),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成都市龙泉驿区城乡房产管理局
2019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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