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出台,在改革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完善派驻监督工作体制、拓展派驻全覆盖范围、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等方面作出全面部署,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推进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是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只有认真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才能切实履行好“前哨”之责,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因此,需要注重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一是加强自身学习。打铁终须自身硬,派驻干部只有不断加强业务学习,结合实例地学习,把各项精神、文件吃透,才能熟练掌握本岗位的业务知识;只有不断加强党性学习,做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才能进一步提高认识,准确把握职能定位问题,当好“探头”和“前哨”,干出实效。 二是明确工作重心。通过参加被监督单位各项重要会议,迅速掌握了解单位情况、摸清监督重点。对民生问题、群众关注度高和社会反映强烈问题、干部选拔任用问题等重点关注。 三是切实加强监督。一方面派出单位要加强对派驻机构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协调,强化派驻监督的权威性;另一方面派驻机构要将监督的各项职能融合、穿插于所驻单位的各项具体工作职责之中,争取派驻地的大力支持。 在日常监督工作中,坚持把纪律挺在前,充分利用派驻优势,督促驻在部门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结合实际落到实处,切实当好“探头”和“前哨”。 (沐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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