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纪委下发《关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吹响了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的冲锋号。再次强调了党中央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同时,这次集中整治靶向更加精准,是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发起冲锋,是对作风建设的再动员、再部署和再深化。 透过这几年中央巡视和省以下的巡视巡察情况分析,“四风”已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但仍有一些表现形式改头换面、春风吹又生。其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也出现了新的变种。有的对中央精神只做表面轰轰烈烈的传达,在工作中空喊口号、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有的督查检查“多多益善”、“走马观花”;有的以工作人员的工作留痕作为考核指标……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更是花样翻新。 由此,《实施意见》明确指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主要表现形式为: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督查检查过多过滥,过渡留痕,滥用属地管理,宣传标语口号散滥等五类。这不但指明了“顽疾”,而且开出了“药方”,还提供了“靶向治疗方案”,具备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为此,要求党委紧密联系地区、单位、部门、个人实际,摸清自身“病症”,靶向治理问题。要求把工作落到实处,靶向进行督查检查;减轻基层工作压力和留痕事项,增加考核指标中工作实效和群众评价的权重;取消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或未经中央、省委、省政府批准的管理事项和责任书;把关宣传内容,适时适度宣传,防止“低级红”“高级黑”,“一室多牌”“满门有牌”“满墙是牌”;畅通群众监督反馈机制,确保重大决策部署的“最后一公里”落实到群众;对爱惜羽毛、回避问题、“走过场”“做虚功”等以形式主义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官僚主义的行为及时纠正,造成不良后果的要及时追责。 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还在路上。要防止产生整治疲劳和消极厌倦情绪。要深入细致的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到位,加强党员干部经常性对照检查的承受力,养成在监督下工作的习惯,提振敢于自我革命的精神,积极投身集中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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