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上午,四川自贡市交通运输局召开自贡市道路客运市场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整治行动自4月11日开展半个月以来的工作成效和下一步工作内容。
据悉,截至4月26日,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234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65台次,巡查重点区域292个,设置检查点92个,设置宣传点50个,查处黑车120台、不合规网约车12台、不合规巡游车5台。依法对2名妨碍、阻挠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非法营运者予以行政拘留。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4月30日起,自贡市四城区巡游出租汽车将执行新的运价标准,新标准比现行标准有所上调。结合专项整治行动,自贡交管部门将严厉查处巡游出租车拒载、拼客、宰客等违规行为,对查实的违规行为一律顶格从严处罚。具体运价调整方案如下:
经自贡市政府研究决定,对自贡市四城区(含高新区,下同)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进行调整,现将调整事项通告如下:
一、调整平时运价
(一)起程基价(含1公里):核定宝来车型日间5.0元/车次、夜间5.5元/车次(晚22:00—次日晨6:00);核定速腾车型日间5.5元/车次、夜间6.0元/车次(晚22:00—次日晨6:00)。
(二)日间运行价:核定0.9元/0.5公里。
(三)夜间运行价:核定1.1元/0.5公里(晚22:00—次日晨6:00)。
(四)延滞费:应乘客要求需延时或因路阻等其它原因造成的车辆延滞(包括车速低于12公里/小时),核定延滞费4分钟内免费;4分钟后,每2.5分钟计费一次,每次按0.5公里实时运行价进行计费。
二、实行春节期间运价
春节长假(7天)及前3天,计10天,实行以下运价。
(一)起程基价(含1公里):不分车型统一核定为10.0元/车次。
(二)运行价:核定日间运行价为1.1元/0.5公里;夜间运行价为1.3元/0.5公里。
(三)其余作价规则不变。
三、车费取舍
车费总计费金额“按0.4元舍、0.5元入”的进制原则,由计价器自动进行尾数收舍。
四、计价器计费规则及要求
根据《出租汽车计价器》(JJG/517-2016)相关标准,我市四城区巡游车客运运价实行低速(车速低于12公里/小时)“时距并计”,使用的计价器必须由检验检测部门统一检定,按规定安装使用。
五、执行区域
四城区巡游车执行本次调整运价。巡游车终点一端超出许可的经营区域,可参照本次运价调整作价规则同乘客自行商议运价。
六、执行时间
调整后的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标准自2019年4月30日起开始执行。
自贡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除了要继续深入开展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外,还将从优化公交线路、启动建设“响应式”客运体系、鼓励建设网约车线上服务平台、鼓励投放共享汽车等方面制定运力保障配套方案,进一步净化和规范当地道路客运市场,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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