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xx老师,我实在没办法了,打你电话不接,你老公也不接电话,微信、短信你们也不会,但是,租房就得付租金,这个合理噻?该给的房租费、物业费还是该给咯?
你在2017年12月1日租房,首次租期1年,年租金14000元、押金1000元,到2018年12月1日,先只是给了押金和6000元房租,剩下的8000元,你说因为生意亏本,手头紧,暂时先欠着,以后再给。到2018年5月份我提醒给房租时,你推到6月份再给,以后就是我每个月都追问,你们每次都信誓旦旦承诺下个月一定给,理由就是生意投资亏本了,还在打官司,大女儿又在成都住院,还说“我是老师,不是那些不耿直的人”,让我理解你们、体谅你们,希望在你们最困难的时候帮你们一把,再缓缓。我这都可以接受,我同意了,谁没年轻过,谁没个困难。
因为租房使用不当,把2间卧室、客厅、餐厅的墙面下全部泡水起鼓,刮白全掉了,就让你们到另一套房子住,这套房子月租金900元。到2019年5月份,王玉香老师,你说你老公在外打工,你又在乐丰小学上课,周末也不怎么回城里住,就不租房了。我同意,让你退房时结清这两年来欠下的房租费,你说的退房时肯定结清。我TM竟然相信了这个人民教师的话。
可是,你在5月25日晚上12点偷偷摸摸搬家,拿东西走,是什么意思?要不是当晚回来得晚,被我撞见了,我都不知道作为一名老师可以干出这种事。当晚,我是再次让你结清房租费,对不起,我再次信服了你的说词。王老师,还记得你怎么求情的?你怎么承诺的?你说生意亏本,打官司这几年,大女儿都是你们父母再照顾,前段时间刚做完手术,让我千万个放心月底搬家想办法都会凑齐给我的。本来该给12566元,都又少了566元,只是让你给12000元。
时间到了5月底,你说没空等6月份端午节来搬东西。端午节期间,问了好久搬家退房,你又说等几天。6月11日,5月25日那晚的情景再现,你怎么又是半夜11点不打招呼偷偷摸摸搬家呢?搞得跟是个贼一样。物管大爷通知了我,我才知道。当时,我很气愤。本来想拦着你不让走的。但是,你可怜兮兮的求情,我又不忍心当着你的小女儿的面,逼着你给了房租才走。我又TM信了你的“6月底一定结清房租”的鬼话。到现在,你不接电话,你老公不接电话,微信、短信你们都不回…怎么的,房租费,你们是打算赖着不给了?
我给恩阳区教育局实名投诉了这件事,部门说不能管。 我给你们学校领导实名投诉了这件事,他说管不了。 我给恩阳区纪委实名投诉了这件事,他们说莫法管。
我错了,真的错了,王xx老师,我为收回我该得的房租费,我好累。我在体谅你们夫妇困难的时候,你能不能理解下我?你我非亲非故,我一而再再而三地宽限你们给房租费的时间,不是因为我傻。是因为我理解你们的家庭困难,是因为信任你的身份--人民教师,是因为相信这个社会讲信誉守信誉的人还是多,但是,你们夫妇总是这么无情地践踏、羞辱一个善良的人的信任,我真的错了。也希望,这个社会,通过实实在在的事情,不要轻易信任别人,哪怕她是一名老师。
王老师,我算了下,原来欠条上写的你该给12000元(实际是12566元),减去6月2日你给了6000元,现在,还该给6566元(因为566元是在你按期结算的条件下才能少的)+300元(6月1日至11日的房租,月房租费900元的三分之一)+2800元违约金(违约金按年房租费14000元的20%算),总共9866元。 王老师,这是按合同约定计算的,你看看算错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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