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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合法开发却十几年办不了合法产权背后究竟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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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26 16: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四川省通江县诺江镇书院街63号,有一幢完全合法的房地产开发大楼——富豪苑,2003年开始建设,2005年购房户陆续入住,可直到今天,该幢楼房的所有购房户,依然拿不到政府的合法产权证明书,业主多次上访无果,成为真正意义的无奈工程、失政工程、害民工程。
       该地房产开发商为通江县本地的一家开发企业,据说与地方官员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开发商名叫陈洪儒。开发企业与当时的县医药公司签订合同,在县医药公司企业内进行两期房地产开发,富豪苑为第一期(项目设计为两期,第一期没有撤迁,利润丰厚,第二期有一定撤迁,利润有限,但整个开发工程,利润还是不错的)。开发商在开发第一期不需要任何撤迁的工程时,把一幢批准为七层高的建筑,硬是建到了十层,因为位置优越,该房很快一售而空,有合法的预售许可证,有合法的开发手续,老百姓是不可能怀疑办不到合法手续的,陈洪儒为此获得了丰厚的回报,可谓盆满钵满。但这个时候的陈洪儒发现,第二期不能干了,因为第二期需要安置和撤迁部分的医药公司职工,如果继续干完第二期,赚钱非常有限,还有可能倒贴第一期的丰厚利润,陈洪儒于是耍起了无赖,于是乎,第二期开发被无休止停止了下来,也因为这个原因,房管局拒绝给已经购房的第一期住户办理房产手续,神仙打仗,百姓遭殃。一晃十多年过去了,这幢大楼的购房户,依然只有对天长叹。
     一个永远办不到合法产权证明的合法开发项目,伤害的是老百姓的感情,滋长的是开发商道德沦丧的违法行为,有这样几个问题,这个项目为何可以明目张胆耍赖不执行合同,干了一期不继续完成二期而得不到处理?为何不干二期就拿已经购房的一期住户来顶罪?为何开发商可以猖狂加到十层却无人管理,得不到依法处理?政府为何可以肆无忌惮伤害购房户的权益得不到任何解释?陈洪儒背后的保护伞究竟是谁?这个奇怪的事件背后究竟有什么?很多东西值得思考。 反复强调要以人民为中心,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看来总书记的话,在多届通江县委县政府的领导眼里,成了真正的空话,熟视无睹,漠不关心,高高挂起,成了真正的通江政府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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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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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29 10:2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情况属实,我就住在这栋楼,请政府重视。

发表于 2019-8-5 14: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关部门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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