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12387|评论: 48

[群众呼声] 你们的"民事判决书"里掩盖了多少刑事犯罪?

[复制链接]

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川13民终4013号民事判决、(2018)川13民终30号民事判决里掩盖了一场由骗子和律师参与、法官涉嫌的全国罕见、犯罪金额将达千万元,犯罪分子极其胆大疯狂的虚假诉讼和合同诈骗犯罪特大团伙刑事犯罪。恳请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彻查两案,让涉案犯罪分子、罪恶讼棍和枉法法官们不再逍遥法外。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99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楼主| 发表于 2019-11-12 18:4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经济社会持续发展,金融机构或经贸领域早已滋生了"洗黑钱"等黑恶利益链;黑恶、犯罪组织升级进化的今天,法院民事经济审判机关,是否会逐渐成为能让犯罪分子们洗白刑事犯罪罪恶的"合法"化场所?

 楼主| 发表于 2019-11-12 20:3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川13民终4013号民事判决中的嫌犯已经逍遥法外五年了;其(2018)川13民终30号民事判决,西充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早已于2016年以合同诈骗罪进行受理侦查,由于西充法院的拒不移交和贵院的终审民事判决,让公安机关顾及插手"民事经济纠纷"不敢也无法继续侦查……此案发生至今已经超过六年多时间了,难道会继续让涉案犯罪分子们逍遥法外直至刑事犯罪追诉期满吗?

 楼主| 发表于 2019-11-12 22:0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曾经的审判监督庭长、高级法官、现还保留有贵院国家赔偿办主任职位、(2018)川13民终4013号民事判决书审判长王维登在审理此案活动中,阻止我的合法举证诉求,其判决书上明显严重歪曲事实、敢于故意违背证据上明明白白显示有的事实和故意颠倒经过了原审一审、二审、重审一审有明确记载的查明事实为理由并写在其判决书上来制造枉法裁判文书……如果能够由贵院秉公彻查,王维登法官的行为如果不构成枉法裁判刑事犯罪惩处,那我甘愿接受贵院对我的举报不实或诬告陷害进行刑事追责。

 楼主| 发表于 2019-11-13 09:1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案主要嫌犯杨xx、刘xx和律师陈参制造虚假诉讼法律证据的方式是:2014年12月,由涉案嫌犯刘xx为原告,陈参律师为其代理人,由涉案主要嫌犯杨xx私下为其伪造的《联合建房协议书》,盗用并添加了"杨xx"的7份由我亲自在相关政府部门办理的规划和土地证、证明、函件的复印件,将杨xx在起诉书上列为了我方合伙人和全权代表,然后由杨xx以建设方代表身份与刘xx串通签订了一份虚假承建协议、虚假停工协议、虚假2万元补偿协议,由杨xx的妻弟贾xx为刘xx编造了一份71315.4元的虚假签证单,由刘xx伪造了一本造价金额高达1160多万元的虚假造价鉴定和一本添加变造的我方初算核帐资料项目清单表,虚构480万元的诉讼标的金额起诉了我们,即上演了一场又一场、历时已达五年的罪恶闹剧。

 楼主| 发表于 2019-11-13 09:5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庭上:涉案主要嫌犯刘xx又收买了我的代理律师何云峰,篡改委托书伪造虚报了100多万元的"四川友兰工程造价鉴定"这一法庭主要证据,一次次的虚假陈述等等让我防不胜防,苦不堪言。其一个个明明显显添加、变造、不合常理的伪造证据,虚假陈述,却一次又一次被法官判决采用并造成了一次又一次错判:(2015)西充民初字第510号民事判决书又错误将主要嫌犯杨xx列为了我方合伙人和全权代表,错误地采用了刘xx提交的全部伪造证据,错判金额高达4103344.4元和利息;南充中院(2016)川13民终1205号民事裁定书以"原审法院违法缺席判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撤销了(2015)西充民初字第510民事判决书;(2017)川1325西充民初254号民事判决书又极其错误地采用了盗用、变造的添加了"杨xx"案涉土地的7份复印函伴、证明,将本案主要嫌犯杨xx冒充建设方代表与刘xx签订的虚假承建协议和2万元补偿证据等等错误采用为定案证据,错误将虚假诉讼诈骗犯罪案件混进了民事审理,错判金额是859301.4元和利息;(2018)川13民终4013号民事判决审判长王维登更是以7份案涉土地相关函件、证明与本案无关为由,拒绝了我在法庭上的强烈要求纠错诉求。将我向法庭提交的一份又一份、一张又一张驳得刘xx无言以对的真凭实据不予采纳,将结算清单表以变称名称"零星工程80万结算款"来改变西充重审一审法院已经查明的事实,而是明显涉嫌故意采用刘xx的伪证和虚假陈述,错判金额又高达1801792.24元和利息,将一个已经可以是被彻底揭穿的虚假诉讼诈骗犯罪案件又活生生地变成了掠我合法财产、可致我倾家荡产的巨额枉法错判……让杨xx.刘xx等犯罪分子至今逍遥法外,让公安机关辛辛苦苦的侦查成果付之流。

 楼主| 发表于 2019-11-13 19:3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西充法院(2017)川1325民初第254号民事判决合议庭将此虚假诉讼诈骗犯罪案件"合法"为"民事合同纠纷案件"的制造方法是:由合议庭书记员篡改了开庭质证笔录、举证笔录,没有将我的真实质证意见和所举证据真实记录,错将本案主要嫌犯原告刘xx所举添写了"杨xx"签名的7份案涉土地相关函件、证明记录为我方没有异议;错将刘xx所举的2013年9月18日杨xx与刘xx串通签订的虚假合同证据"建房协议书"又列举在我所举证据里,现查笔录仅剩末尾有双方签名,其余页页均不见了双方签名,且无双方签名笔录已严重不实,明显篡改。并由该合议庭在判决书上错误地采用为定案证据,将杨xx列为我方的合伙事务代表,采用其以冒充建设方代表与刘xx所签虚假合同等伪造证据和漏判争议事实,消毁在刘xx与陈参、何云峰两个律师共同伪造的多计算了100多吨钢材、100多万元工程造价金额后所举的"四川友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造价证据总说明上签下的"刘xx、何云峰、陈参"三人签名,帮助毁藏此项罪证,采用伪造证据、故意违背事实、错误适用法律、制造假案错案。

发表于 2019-11-13 19:5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中级法院有些法官是乱球整,忽悠老百姓,没有守住社会公平的最后防线。

 楼主| 发表于 2019-11-13 21:0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川13民终4013号民事判决合议庭(实为王维登一人独审)审判长王维登的枉法裁判手法是:王维登对我在法庭上两次开庭举出无涉案主要嫌犯杨xx签名的7份案涉土地相关函件、证明,要求刘xx质证回答其所举此7份函件、证明复印文件上是谁添写的"杨xx",《联合建房协议书》上为什么要在乙方处加盖杨xx的私人印章,明明知道杨xx不是建设方代表,却为什么要让杨xx以建设方代表名义签虚假合同等等一系列伪造证据的正当举证质证请求,王维登却以与本案无关为由不允许书记员记录。在我以书面举证并强烈要求记录在法庭笔录中后,却仍然不依法排除西充原审一审采用的虚假伪造证据。在其二审判决书上又将刘xx的变造证据和虚假陈述错误采信,故意违背原审中已经查明的事实,曲解证据上产生的事实,将从刘xx所举证据上都仅仅只有392421元,且我在法庭上均一一举出一张张真凭实据证明了这392421元全部都是我方自建支付清楚的工程事务,认定为是刘xx所主张的"80万元零星工程结算款"予以支持80万,将明明有刘xx和其代表朱xx单独出据和签名确认的由我所支付的10笔共计220107元以"且每笔刘xx未单独出据"这一明显违背证据事实的判决查明理由,认定为是包含在另一笔由我方人员王xx所支付的546260元材料款中;将我方人员王xx支付的30万元工程款推断为包含在刘xx明确注明是收到杨xx名下的90万元工程款中;通过违背原审查明事实、曲解证据,诡判推断理由而不予支持我的374790元、232336元、73154.4元、20000元等合理合法应予扣减诉求,将一个即可被彻底揭穿的虚假诉讼诈骗犯罪案件又活生生地变成了掠我合法钱财,可致我彻底倾家荡产的1801792.24元和利息的巨额枉法错判。

 楼主| 发表于 2019-11-13 23:0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在(2015)西充民初510号民事违法判决后,我上诉至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期间,也曾经过朋友引荐到王维登处让其帮助审阅一下此案案情,王维登当时仅仅只是看了一下(2015)西充民初510号民事判决书后,即表示此案可以先向司法局投诉律师,将律师"打死"后此案不用审理就赢定了。称现在南充已经有一批类似此案专门物色受害人设局进行如此案一样的官司……当时我看到的是一个非常正直的法官,可惜仅此一面之交,未能在此次审理中知道他就是曾在两年多前咨询过的法官。唉,怎么此案一到他的手上,枉法手法却是更是明显凶残?

 楼主| 发表于 2019-11-14 07:4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西充法院错误采用、南充中院王维登故意阻止我以真实证据证明刘xx所举证据是添写了"杨xx"的变造证据,以在法庭笔录上玩"东东"和违法阻止理由,一直不愿排除盗用、添加了"杨xx"的7份本是由我亲自在相关部门办理的规划、国土证、函件、证明复印文件,或许就是为了用于证明杨xx办理的、杨xx有权代表我方处理合伙事务,以此来确定杨xx的建设方代表身份,将杨xx私下在合作协议上加盖其私人印章、篡改我方合伙协议冒充合伙人与刘xx串通签订虚假承建合同行为是代表我方进行的"合法"代理行为,将其串通进行的伪造法律身份和合同等证据予以确认,让刘xx、杨xx伪造全部法律证据和事实证据实施的欲骗取金额高达480万元的虚假诉讼诈骗犯罪合法为"民事合同纠纷"……让骗子们既达到诈骗钱财目的,又让其与涉案律师和法官们违法犯罪行为,能够"合法"地摆脱掉法律的严厉惩罚。

 楼主| 发表于 2019-11-14 09:2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近年来纪检、监察委通过全国性的惩贪反腐,成效非常大,对各级党政违法犯罪官人员形成了一种强大的威慑力度,让全国人民看到了一个强大威武的纪委、监察委。而负责承担对司法工作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使监督、侦查权的人民检察院,却不什么原因而缺乏钢牙利爪的行动,在当今混迹在司法程序中的违法犯罪、已经达到了可以算是一种非常严重,手段的胆大疯狂性和社会危害性,已经远远超过了以往的普通黑恶组织,进化升级到一种严重危害司法公信力和公民经济财产权益的新生黑恶组织……此时正是该有司法监督发力的时刻,打击此类违法犯罪需要国家赋予人民检察院更多更强的司法监督权与侦查手段,强化人民检察院的侦查与监督审查权威。

 楼主| 发表于 2019-11-14 10:1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涉案嫌犯主要刘xx在明知我上诉后,担心罪行暴露而采取的又一次虚假陈述进行上诉中的"80万",仅此项事实查清即可做实刘xx和杨xx两人的虚假诉讼诈骗犯罪和王维登的枉法裁判犯罪事实。如有不实言论,我甘愿承担网络不实举报追责。立此存证。

 楼主| 发表于 2019-11-14 14:1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三观"不正,百事皆休;未正"三观",何以司法?

 楼主| 发表于 2019-11-14 16:4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涉案嫌犯刘xx起诉我方时向西充法院所举的全部证据现列举如下:据1:添加了"杨xx"私人名字印章的复印《联合建房协议书》;据2:添写了"杨xx"名字的复印西充县人民政府(函);据3:添写了"杨xx"名字的复印西充县国土资源局:证明;据4:添写了"杨xx"名字的复印西充县城乡规划管理局(函);据5:添写了"杨xx"名字的复印西充县用地红线图;据6:添写了"杨xx"名字的复印西国用(2012)第0673号用地宗地图;据7:添写了"杨xx"名字的复印西国用(2012)0672号用地宗地图;据8:添写了"杨xx"名字的复印西充县国土资源局:申请;据9:"杨xx冒充建设方代表"与刘xx串通签订的虚假建房《协议》;据10:"刘xx、陈参、何云峰三人签名伪造虚报了100多万元的伪造证据"四川友兰工程造价结算总价";据11:添写了"同意按捌拾万元结算(800000元)、杨xx"和"刘xx同意80万结算"的我方初算结算清单表;据12:"杨xx的妻弟贾xx伪造的虚假证据"金额为71315.4元现场签证单;据13:"杨xx、刘xx同时签名伪造的欲骗213765元的虚假证据"停工补偿;据14:"杨xx伪造的虚假证据"同意赔付租金2万元证明;据15:我方支付黄xx人工承包款160万元抵房协议。(注:此一系列全部虚假证据均来自于涉案主要嫌犯杨xx和其妻弟贾xx)。

 楼主| 发表于 2019-11-14 20:1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涉案法官们上演的超越常理且具现代喜剧中才有的公堂辨证闹剧:合作协议复印一份,加盖一枚私人印章即可成为法庭上证明自己是合伙人的身份证据;规划函、国土证复印几纸,在上面手写个签名即可证明自己是建设方代表?在"合同"、"协议"上写个建设方代表即可成为法庭认定自己具备"合法"的代表身份,有了这个"代表"身份,其所签写的"合同"、"协议"也就具备了判决采用为定案证据的事实和法律依据。……不需要法定的身份证明,也不需要合法的授权委托,更不需要所签"合同"、"协议"是否违背公序常理……是真是假不需要求证,即可让一场可以上演五年的公堂诉讼"合法"地进行。

 楼主| 发表于 2019-11-15 09:1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中院(2018)川13民终30号民事判决书上认定的涉案主要嫌犯杨xx持与(2018)川13民终4013号民事判决案中刘xx所举添加了"杨xx私人印章的我方合作协议复印件,冒充我方合伙人和负责人,谎称我方项目缺钱,在我方完全不知道,也无任何授权的情况下,拿我方门面资产作抵押以月息4分为诱饵,私刻私盖项目部财务印章加盖在《借款协议》和《借条》上,并在借款人处写上xx负责人杨xx即骗取了该案原告60万元现金,在仅仅履行了前两三个月利息后又以同样手法骗取了多人社会资金达几百万元后逃离至今事实与西充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认定的杨xx涉嫌合同诈骗犯罪受理侦查中的一起"60万"借款是同一事实。现在(2018)川13民终30号民事判决和原一审判决均查明此笔借款我方不知情,杨xx的一审代理人陈参也称此笔"借款"与我方无关,是杨xx个人借款,借款也是其个人收取并打入其个人帐户……让一起明明白白的合同诈骗刑事犯罪案件被西充、南充法院以受理"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案件"合法"为民事判决了。让公安机关的刑事犯罪侦查不敢继续了。

 楼主| 发表于 2019-11-15 09:1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中院(2018)川13民终30号民事判决书上认定的涉案主要嫌犯杨xx持与(2018)川13民终4013号民事判决案中刘xx所举添加了"杨xx私人印章的我方合作协议复印件,冒充我方合伙人和负责人,谎称我方项目缺钱,在我方完全不知道,也无任何授权的情况下,拿我方门面资产作抵押以月息4分为诱饵,私刻私盖项目部财务印章加盖在《借款协议》和《借条》上,并在借款人处写上xx负责人杨xx即骗取了该案原告60万元现金,在仅仅履行了前两三个月利息后又以同样手法骗取了多人社会资金达几百万元后逃离至今事实与西充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认定的杨xx涉嫌合同诈骗犯罪受理侦查中的一起"60万"借款是同一事实。现在(2018)川13民终30号民事判决和原一审判决均查明此笔借款我方不知情,杨xx的一审代理人陈参也称此笔"借款"与我方无关,是杨xx个人借款,借款也是其个人收取并打入其个人帐户……让一起明明白白的合同诈骗刑事犯罪案件被西充、南充法院以受理"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案件"合法"为民事判决了。让公安机关的刑事犯罪侦查不敢继续了。

 楼主| 发表于 2019-11-15 12:4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中院(2018)川13民终4013号判决前三次判决审理,刘xx的代理律师是陈参;(2018)川13民终30号判决原一审审理,杨xx的代理律师也是陈参;刘xx和陈参、杨xx是常年合作伙伴,陈参与杨xx是2012年一2015年期间内蒙古修路合伙人。刘xx和杨xx两案中已经明确了他们的共同法律顾问都是陈参。陈参在原西充法院(2015)西充民初510号、南充中院(2016)川13民终1205号、西充法院(2017)重审一审中,陈参与杨xx是对立双方;而在南充中院(2018)川13民终30号判决原西充一审审理中,陈参又与杨xx是一条"战线"…….大家或许都可以看到他们之间具有一个什么样的"合伙"关系吧?

 楼主| 发表于 2019-11-15 17:1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两案如果交由专业侦查机关公安刑事侦办,应该不需要几日即可做实刘xx、杨xx等的虚假诉讼诈骗犯罪和合同诈骗犯罪事实;王维登等法官枉法手段,如果交由监察委和检察院自侦部门调查、侦办,也应该用不了多少时日就可以做实其枉法犯罪事实、且犯罪性质和情节应该是都能达到十分恶劣和特别严重等从重处罚程度的。除掉一个枉法法官,即可让很多很多的家庭幸福感不会被摧毁。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