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你好,根据你反应的问题,我公司高度重视,庚即进行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反映水的问题
根据你反映1—3月每月水量均为4吨,水费均为17.52元,经过邻水爱众水务公司营业所人员核实,惠民苑小区安装的表计为远传智能表,抄表模式为抄表人员每月定时在电脑系统上采集用户使用的水量数据,同时经过现场核查系统采集数据与水表实际数据均一致,不存在估抄现象。
二、反映气的问题
经邻水爱众燃气公司运营管理科工作人员根据客户的户号进行核实,通过公司收费系统查询,其中一位客户在公司系统中的表计止码是1133立方米,与现场查看表计数据一致。另一位客户家中表计止码为1168立方米,与公司收费系统中表计数据一致。另几位客户公司逐一联系客户并进行了核对,公司收费系统中表计止码与客户所报的表计止码数据一致,并无差异,不存在乱抄表、乱收费行为。
因疫情期间公司营业大厅未开门营业,所以未发送短信催款,公司在2020年3月2日,营业大厅恢复营业后才发送了欠费短信,部分客户反映费用过高,是两个月或三个月的费用一起缴纳,客户误以为是一个月的用量,才导致用量过高。
让客户满意一直是爱众人的不懈追求,希望客户有问题可以随时拨打96503进行咨询。
四川省邻水爱众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邻水爱众燃气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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