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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长虹南山一号置业物业不为[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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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13 18: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们是四川省绵阳市南山壹号2期小区的业主。    1四川绵阳长虹置业公司开发商在销售中虚假宣传,与购房合同不符,断章取义,欺骗购房人。
   2长虹南山一号物业,物业经理等挑拨业主间的关系,制造业主间的矛盾。严重违反绵阳市物业管理条例,非法为一楼量身订做违建方案,并纵容一楼业主破坏绿化,私建围墙、私建楼梯,私围顶楼的违建,我们小区“圈地运动”盛行,违法变公共为己有。现小区是,毁绿造成的满目疮痍,乱七八糟的搭建庭院风格。
    希望相关执法局落实执法,别把我们老百姓的诉求凉拌了。
       附部分违建图片和规划局出的图
181016scc0sl75u55f9lyl.jpg psc (4).jpg 180913esgaxy18g2x1suu8.jpg psc.jpg psc (15).jpg psc (7).jpg psc (3).jpg 180530wzn9ai9na26w5y9z.jpg 175129up3jm4j5843l4c5u.jpg psc (11).jpg psc (13).jpg psc (6).jpg 174847ykam1rwe5ce0wc2k.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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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绵阳12319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4月14日发表了涪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此贴的回复,内容见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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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13 20:2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12319已将您所反映的问题2转交至绵阳市涪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处理,稍后会将处理情况向大家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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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14 17:0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涪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意见:在收到网友的反映后,我局会同区综合执法局、石塘街道办于4月14日组织长虹置业、长虹物业召开了专题工作会,我局已要求长虹置业按照合同约定重新制定首层花园建设方案,将修改后的方案在小区内进行公示,并督促一楼业主按方案进行装修,我局也将持续关注该问题,如仍未整改到位,您可以继续向我局进行反映。
                                                                                                                                      涪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14日

发表于 2020-4-13 18:4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哎……一生的心血啊!希望住建局,物管局,城建局,我们伟大祖国的政府有关部门管管吧。虽然反应过了,但还是希望尽快解决。不要让我们这些受害人绝望啊。

发表于 2020-4-13 19:24 | 显示全部楼层
绵阳南山一号小区据说是长虹开发的,这、、、,太乱来,看不下去了

发表于 2020-4-14 20:1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0-4-14 19:3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烦请有关部门深度介入调查 确实还老百姓一个公平

发表于 2020-4-14 19:4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住建和城建能够依法依规,认真履行职责,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给出一个明确时间线,而不是和稀泥,拖到既成事实以后起诉,处理成本更大。

发表于 2020-4-14 19:5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执法部门明察秋毫,23栋的一位所谓热心业主,罔顾事实,颠倒黑白,购房合同明确规定一楼和顶楼花园平台归一楼顶楼专有使用,其他楼层自愿放弃,一楼顶楼比其他楼层贵了这么多钱,你们视而不见,不遵守合同。你们的钱是血汗钱,一楼顶楼的钱是大风刮来的吗?!建议执法部门按合同办事,依法处理,对瞒报诬告的情况严正打击。

发表于 2020-4-14 20:0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区一楼违建严重,私自建围墙,绿化地硬化,还有顶楼私自占用所有人的凉晒场地!私自做门顶楼成为私有宅地!小区物业不作为!希望有关部门严厉制止!还我们业主绿化!

发表于 2020-4-14 20:3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住建局的领导,你们这样处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在小区前期规划图纸上可以看到,小区一楼规划的是公用绿地。
请问这些区域用途可以在房子修好并交房近两年后进行变更吗?
何况,小区业主都已经入住,现在开发商有什么权力和资格对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财产进行处置?
跟大家商量了吗?得到业主的同意了吗?
物业只是个服务单位,有什么权力去规划业主的财产,是不是太高看自己?
请你们拿出实际的行动,而不是轻飘飘一句不痛不痒的话就想了事儿。
你们这样是懒政行为!

发表于 2020-4-14 20:3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区绿地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不管谁使用都不能改变绿地作为小区整体绿化的一部分,拆除围墙,还我绿化。

发表于 2020-4-14 20:3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长虹作为国企,既然这样坑害全体业主利益,实在有损长虹形象,有损绵阳的营商环境,外地人怎么想?一楼违建严重违反物权法、购房合同、物业管理条例,强烈要求政府部门拆除违建,还原绿化!相信在中央严厉反腐的英明领导下,政府部门会站在人民一方,公正执法,维护绵阳的良好形象,建设四川经济副中心!

发表于 2020-4-14 23:0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街宅 发表于 2020-4-14 20:13
合同约定一楼顶楼专用

太无chi了,敢不敢把合同第4条拿出来

发表于 2020-4-14 19:4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0-4-14 19:4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物业太不作为了  去年小区很多家门锁都有被撬的痕迹 后忽悠业主是大风刮的 我呵呵  什么风这么巧   物业费两元一平米   可服务只值两毛吧 物业费收入支出何曾公示 大家是花钱请服务 不是花钱请祖宗的 老百姓挣钱不容易 许多人都是花了一辈子积蓄买了南山一号的小区  期望能住上好房子  渴望安居乐业  说到底 希望更换物业  还原一楼公共绿化  这样 南山一号必定是物有所值  宜居的小区

发表于 2020-4-14 19:4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相信有关部门会考虑广大业主的利益,会积极有效的解决

发表于 2020-4-14 19:4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执法部门依据购房合同约定,公正处理。无论涉及到谁,不管它在地方影响有多大,请秉公执法

发表于 2020-4-14 19:5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又来一批不想给物业费的主

发表于 2020-4-14 19:5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区销售合同里有一楼对花园有使用权,其他楼层自动放弃的条款,这个贴子与事实不符,立场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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