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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南湖领御新城物业厚颜无耻、违法侵权,社区或相互勾结、沆瀣一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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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17 16: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4月16日晚,自贡市高新区南湖领御小区部分业主聚集三期大门,共同商讨抵制南湖领御新城物业涉嫌擅自处置业主共有财产,相关视频发到网上引起了广泛讨论。通过与多位南湖领御业主了解,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还原整个事情的前后经过。
      2019年11月10日,南湖领御新城物业张贴《远达·南湖领御外围停车管理办法公示》,称接红旗乡人民政府(2019年9月已改为红旗街道办事处)通知,将对南湖领御小区(一、二、三期)外围停车问题进行整改,新城物业因此制定停车管理办法,并对停放车辆进行收费(下文简称打围收费)。公告称,公示期满后将采取上门书面征求业主意见的方式,征求全体业主意见,并按业主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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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后期物业提供资料,我们看到了红旗乡政府发给远达房地产公司《关于对南湖领御、瑞和盛景、都市风景等小区外围实施规范管理》的函,称按照全市“三创联动”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请远达房地产对接各小区前期物业,对小区外围卫生保洁不到位、车辆停放不规范等问题进行整改。可以看出红旗乡政府的函仅是要求保证小区外围车辆规范停车,并未对是否收费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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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到期后,新城物业就开始对南湖领御小区业主进行意见征求。然而新城物业的意见征求方式,简直亮瞎了所有人的眼,其手段用“下三滥”来形容也不为过,完全不把业主合法权益放在眼中。最开始,物业选择工作日白天年轻人都外出上班家里只有老年人的时间,找到各家老年人要求签署打围停车意见,并声称这是政府要求,必须要同意打围收费,当老年人想查看具体内容时,却被告知必须先签字同意才能看,不同意就不能看,物业采用此种手段先是骗取了众多老年人在未经房产所有人授权的情况下签署了同意意见。随后此事立刻在小区业主群中传开,众业主纷纷表示不同意打围收费,此时物业公司立刻转换了操作手段,对于征求意见说不同意的业主,一律不让其签字,只有同意的业主才让在登记表上签字。新城物业正是用这种下三滥的手段“征求”了“全体业主”的意见。
      由于正直年关,又恰逢疫情,大家都淡忘了这件事,期间也再未接到新城物业关于打围收费的任何通知,甚至有部分业主表示从未接到过新城物业关于打围收费的通知或征求意见。直到4月1日,新城物业突然张贴《远达·南湖领御关于小区外围停车管理投票结果的公示》,称新城物业于去年底采用书面形式(包括现场投票、送达投票、短信投票、电话投票、网络投票等)征求了全体业主意见,并于2019年12月27日由御景社区、业主代表和物业公司共同参与完成唱票统计。结果显示南湖领御共有3438户,发放和送达意见表2841份,其中2155票“同意”(同意1923+弃权232),613票“不同意”,因此结论为:同意远达南湖领御小区外围路面停车管理办法(即打围收费)。并决定于5月1日期试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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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公告一出立刻又引起了广大业主的不满,纷纷质疑新城物业在未取得全体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处置业主共有财产。部分业主自发组织前往物业公司讨要说法,而物业公司称此事是“合法”的,统计工作也是有社区参与的,当业主要求查看投票相关资料时,新城物业辨称相关资料已交由社区保管。但业主致电御景社区朱主任时,朱主任表示社区并未参与投票统计工作,社区也对打围收费事情毫不知情,也没有收到新城物业移交的任何相关资料。就在同时,南湖领御小区外围打工施工却已经开始。
      业主找新城物业质询吃闭门羹,找御景社区和街道办也不顺畅。据找社区的业主称,社区不仅不支持业主维权,还协助新城物业隐瞒事实,甚至有业主称听到社区主任电话联系物业让物业抓紧时间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距找红旗街道办的业主称,街道办工作人员均以你一个人不能代表所有业主搪塞业主不受理投诉。
      然而画风突变,就在4月17日社区组织召开南湖领御业委会筹备工作会上,应参会业主的要求,社区居然拿出了物业统计唱票的相关资料,其中的“南湖领御外围停车业主意见征询唱票签到表”显示,参会“业主代表”共计21人,御景社区工作人员3人(包含朱主任),居民组长若干以及新城物业工作人员若干。新城物业和御景社区究竟谁在说谎?为何要说谎?这些“业主代表”又是从何而来?后经了解,这些“业主代表”大部分都是小区住改商或外围商铺租户,都是“听话”的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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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主共同利益受到侵犯,小区业主自然不愿意,大家纷纷在业主群发表意见,表示反对新城物业这种厚颜无耻的做法,一致要求新城物业暂停小区外围打围收费,纷纷自发组织聚集商讨,于是便有了4月16日晚,南湖领御小区部分业主聚集三期大门,共同商讨抵制南湖领御新城物业涉嫌擅自处置业主共有财产的事情。事情讲到这里相信大家已经很清楚南湖领御新城物业是如何通过下三滥的手段变相征集业主意见,并通过私下操作使全体业主“大多数同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及第二款规定:……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三)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及第二款规定:个人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新城物业此番操作已经涉嫌违法。
      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组织、指导、协调本辖区内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大会的设立和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督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协调社区建设与物业管理的关系,调解处理物业管理纠纷。居民(村民)委员会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开展物业管理有关的工作。及第七十七条规定: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物业管理工作中,职权滥用、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南湖领御小区业主有以下几点疑问:
      1、南湖领御新城物业前期开展的打围收费意见征求方式是否合法(目前来看几乎可以断定不合法)?2841份投票原始依据究竟有没有、在哪里?是否涉嫌伪造?
      2、御景社区有关人员在此事件中是否存在与新城物业相互勾结并私下从中牟利?
      3、红旗街道办作为要求方是否应当做好相应的监管责任?又是否做好了法律法规规定的调节处理责任?如此损害小区业主共同利益得来的三创成效有何意义?

      在此,南湖领御一、二、三期小区业主在此共同呼吁:请南湖领御新城物业立即停止小区外围打围收费施工工作并及时恢复已破损路面,必要时业主们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有关外围停车收费事宜需待南湖领御小区业主大会及业委会成立后由业主大会或业委会讨论决定。若确需在业主大会及业委会成立前开展打围收费工作,请新城物业参照龙湖领御关于是否在小区地面设置变压器的投票方式重新开展意见征求,由南湖领御业主持房产证和身份证前往物业中心现场投票,以实际参与投票数统计最终结果。
      文章的最后,我想说,自贡物业管理行业形象已经被自贡大部分的本土物业损毁殆尽,可能只有期待当前在建的众多外来大型房企所带来的外来物业来改变自贡的物业管理行业。在此也想呼吁自贡各小区的业主,一定要团结一致共同维护属于小区全体业主的共同权益,一起抵制自贡混乱的本土物业,为自己和家人争取一个舒适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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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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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18 13:5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物业气焰嚣张,根本不把业主放在眼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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