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感谢您对达州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根据您的描述,我支队特派员现场调查核实,并作出如下回复。
关于设置红绿灯。紫荆花路(万锦城路口)与万锦城小区及通锦·国际新城小区2条服务于小区出入的支路形成一个十字交叉口,该十字交叉口距凤凰大道与紫荆花路红绿灯交叉口250米。若在万锦城路口斑马线处安装红绿灯,一是距离凤凰大道交叉口红绿灯过近;二是万锦城小区和国际新城小区出入的车辆也必须用红绿灯控制起来,不然会存在安全隐患,由此将产生交通拥堵。故此路口暂时不会设置红绿灯。
关于解决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由于历史原因,达州城区部分区域人行横道设置较近,密度较大,斑马线处安全隐患确实较大。为此,一是我支队会定期会组织人行横道的专项排查,根据人行过街需求,逐步对部分人行过街横道进行整合,并对配套设施不完善的斑马线进行设施完善;二是我支队正在大力整治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行为。针对此路口,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1、整合斑马线。将万锦城出来右转处的斑马线除掉,仅保留左转处的过街斑马线,由此降低由于纵坡(坡顶)带来的视线受限问题,从未降低安全风险。
2、完善标志标线。重新施划人行横道预告标线,改停止线为停车让行线,并配套停车让行标志牌。
3、建议行人一定要在确保通行安全的情况下过街,不“争分夺秒”抢道通行,营造“互相礼让”的交通环境。
达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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