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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评我议] 人民日报评“儿童私入他人汽车身亡案”,态度很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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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发生在广州花都的“儿童私入他人汽车身亡案”,可以说是触痛了无数网友的心,两名男童(一个4岁,一个5岁),因为监护人的失职,私自爬到了别人家停在院子的车内,后被困在车内无法脱困,最终不幸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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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6-27 11:1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此次案件的发生,无论是对于两名男童的家属还是对涉事的车主,都带来了很大的伤痛。痛失孩子的家属认为,司机没有锁好车门,因此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而车主则表示,自己的车也因此报废了,自己也是受害者。目前双方各执一词,而网友的观点也是不一,大部分网友支持车主无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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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6-27 11:1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6月26日下午,人民日报以“儿童私入他人汽车身亡案,考验司法‘不和稀泥’”对此进行了点评,人民日报表示:行为人在公共场所和在自己家里面,作为经营者和作为合法财产的所有权人,所承担的安全注意义务是不同的,也必须有所区别,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同时,人民日报还称:司法可以同情弱者,但对于违背社会公德、公序良俗的行为,则应不予鼓励、不予保护,不能把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推给全社会,法律不是“和稀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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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6-27 11:1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客观上来讲,在此次案件中,车主也是受害者,因为孩子在车内意外死亡,这部车子如果继续使用,会给车主造成极大心理阴影,不使用,车主也会蒙受一定的损失,理论上死者家属应该向车主进行精神补偿(当然,车主可能也不会要这份补偿)。最后,不知大家对此作何感想?

 楼主| 发表于 2020-6-27 11:1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正能量这几个字就想吐,本来就是车主无责,只不过说了该说的话而已,如果是支持车主索要精神损失费跟车损费,那才是正能量

 楼主| 发表于 2020-6-27 11:1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这应该是理所当然,别什么都往正能量上扯,现在各种道德绑架 谁死谁有理,各种人道主义赔偿,却忽略了最最重要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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