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朋友:
您好!您在麻辣社区反映的问题,我镇收悉后,领导高度重视,并进行了深入调查,现将调查处置有关情况回复于下:
一、关于云龙水库从2013年就开始污染至今没有得到发现的问题
云龙水库原系屏西乡云龙村,在去年乡镇机构改革后划入有庆镇,现系有庆镇屏西社区管辖。云龙水库于2016年承包给私人养鱼,由于投放鱼饲料,对水库水质造成污染属实。2018年在全省环境整治大背景下,该水库同时得到了治理,不是你讲的没有被人发现。通过治理后,该水库现进行白水养鱼,再没有投放鱼饲料等污染水质的物质入库,现已责成屏西社区对水库养鱼进行全天候监督,水库水质已得到根本改变。今年3月、5月份,渠县生态环境局两次到水库实地督查,均对水库水质改变进行了肯定,7月7日镇政府汇同渠县水务局到现场查验,水库水质已根本好转。
二、底价2万承包是否通过村民同意,是否通过招投标,是否通过权威机构评估的问题
对于水库承包的问题,现承包人是2016年从前任承包人手中接转过来的,前任承包人原向水库管理站每年交的承包费是4万元。2016年转出的主要原因是水库养鱼不再投放各种饲料,白水养鱼,鱼生长缓慢,承包一年,除交承包费以外,自己没有多大收入,故转到现承包人。现承包人接手后,同样认为,水库白水养鱼,鱼生长缓慢,就在前承包人每年缴纳承包费4万元的基础上折半,每年向水库管理所缴纳承包费2万元。因此,现承包人在承包水库问题上,直接与水库管理所和前任承包人对谈的,没有征求群众同意,也没有公开招标和权威机构评估。
三、承包是否违背中央政策,村委有无能力管理的问题。
云龙水库承包给私人养鱼兼水库管理,符合中央的政策,因为渠县100余座水库均是按此种模式承包出去的,他既管好了水库,保证群众每年水稻栽插有足够的水资源,又解决了水库管理人员的报酬问题。如果交由村委会管理,村委仍需要走承包给私人经营的路子。
四、请求政府将水库承包权收回交由村委会承包的问题
云龙水库2000年以来因原承包人亏损几经换人,2016年更换给现承包人苗永国。承包时间从2016年12月31日至2046年12月31日止,承包期限30年,是在渠县水务局备案认可的。承包合同符合合同法规定。
关于您在最后举例将水库承包费2万元用于种树的问题,云龙水库的性质属于民办公有,国家对水库管理人员没有给予报酬,本着“以库养库”的原则,承包费只能用于水库管理人员微薄的工资开支及维修水库设施。
感谢你对家乡公益事业的关心!如您仍有问题需要反映,请直接与渠县有庆镇联系:0818—7530011。
渠县有庆镇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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