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事情很简单,从人社局的回复中可以看出:
第一:曹某信访的要求认定工龄的事情,已经市县相关部门多次核实并做出处理;不符合政策,不能认定。但曹某一直扭到时任信访股长的蒋某费,并拖蒋某到社保局,这是起因;
第二:仲裁院是个股级事业单位,院长不是领导层,换句话说,根本没有提拔直说;若真是提拔,组织部门会发布考察和提拔公告;
第三:即使人社局支付了医药费,我认为也是应该的,因为这是蒋在执行公务;也就是说,过去的冤假错案的国家赔偿肯定是国家掏钱一样。
第四:无利不起早,反复炒这件事情用意何在?不要拿什么公平正义说事,如真有此意,先到最高检、最高院去看看;
第五:我不认识蒋某,纯属于看帖后个人意见,不喜勿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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