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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举报:成都新窝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已换马甲继续行骗[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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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23 17: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成都新窝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打着民宿酒店的旗号收房,9月初经网友举报高收低租后,目前欲将旗下房源转入“上海易穗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并以该公司名义继续行骗。这两公司都是7月底才注册,业务人员是已经跑路的“成都友客”原班人马。

希望相关部门尽早介入,防范更大的风险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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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成都高新区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 于9月28日回复,内容见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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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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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24 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编于9月24日上午已将此事转交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和公安分局

2018年十佳政务机构

发表于 2020-9-28 15:3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
        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市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核实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已向成都市住建局、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发函,建议将成都新窝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纳入重点关注企业,采取管控措施。
       关于市民反映该公司换马甲继续行骗的相关事项建议您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因该市民未留联系方式,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工作人员无法与该市民取得联系。如有需要,可拨打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房产处咨询电话:028-84092024。

      近期,我市数家住房租赁企业因采取“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经营模式导致出现“爆仓”“跑路”的问题,为提高当事人的风险防范意识,避免租赁风险,在选择住房租赁企业、经纪机构时,应注意以下风险:
      一、谨慎选择合作企业
1.房东、租客应选择规范且市场信誉度高的住房租赁企业或经纪机构租赁房屋,查看其营业执照、相关资质及投诉纠纷情况,到成都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查看企业开业报告信息,对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列入异常经营、未报送开业信息、信用不良、存在违法违规记录的企业,要谨慎选择,避免遭遇“黑中介”“不良中介”。
      二、查验房源信息和房源状况
2.租客租房时,应仔细查看所承租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与业主签署的租赁合同或委托协议,通过市住建局官网进行房源核验。避免租赁违反“租住标准”搞非法群租、不具备房屋不动产权证或其他合法权属证明的房屋,此类房屋可能存在安全隐患,也无法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会对后续办理居住证、居住证积分、随迁子女入学、提取公积金等公共服务造成影响。
      三、认真确认租金价格
3.房东、租客在委托经营或租房过程中,应多方了解周边房屋的市场租金价格,警惕企业“高进低出”“长收短付”带来的风险,避免因企业“爆仓”“跑路”遭受损失。房东将房屋委托或出租给企业时,对委托或出租价格明显高于市场租金水平的,要提高警惕;租客租赁房屋时,对租金明显低于市场租金水平的,要慎重。
      四、谨慎选择租金支付方式
4.选择较短支付周期。租客向住房租赁企业、经纪机构或二房东支付房租时,尽量选择不超过3个月的支付周期,避免一次性支付较大额度房租,防止住房租赁企业利用房租支付周期差搞“长收短付”可能带来的风险。
5.向约定账号支付房租。租客支付房租和押金时,应向合同约定的企业账户(出租方为企业)、个人账户(出租方为个人)支付款项。当出租方为企业时,切勿向合同约定之外的企业账户、业务员个人账户或其他个人账户支付款项(包括支付宝、微信等个人收款账户)。转账支付应保留转账凭证,现金支付应要求收款方出具收据。
6.防范“租金贷”风险。租客承租住房时,要注意查看租房合同中有无“租金贷”“租房贷”“房租分期”等相关条款,是否需要额外签订相关贷款补充协议等。使用“租金贷”时,贷款人应合理评估自身还款能力,自愿申请“租金贷”,租赁企业和经纪机构不得诱导或强迫租客使用“租金贷”,贷款人应与贷款银行签订单独的贷款合同,贷款合同不应嵌入租房合同中。
      五、采用规范的合同文本
7.签订租房合同时,推荐通过成都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下载和使用成都市房屋租赁合同指导文本,可有效预防和减少房屋租赁过程中出现的风险,维护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签署合同前,务必认真阅读、充分理解合同内容,切勿在空白合同上签字盖章。出租方作出的口头承诺应写进书面合同。对违约责任、押金退还等的约定要清晰。
8.及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签订租房合同后,租赁双方当事人应在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或者通过成都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天府市民云在线申请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六、合法维护自身权益
9.房东、租客发现住房租赁企业、经纪机构或二房东“爆仓”“跑路”的,或租客遭遇暴力驱赶的,应及时向属地公安机关报警,并向房屋所在地的党委、政府派出机构、住建部门和行业协会组织进行投诉举报,通过群众之家等平台妥善化解矛盾,启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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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23 18:2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小心

发表于 2020-10-14 00:2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已经跑路了,还骗房东说没有租出去,应该怎么维权。

 楼主| 发表于 2020-10-14 12:0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维权艰难,大概率就是租客房东分摊损失,诈骗团伙换个马甲继续行骗的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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