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关于反映乐山外校立志达高中一年级要求统一购买平板电脑的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为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适应高中新课程改革对教学模式的新要求,乐山外国语学校逐步实施数字化教学模式。学校在实施推广过程中,坚持“学生自愿,家长充分知晓,同意并签署协议”的原则,允许不愿参加此教学模式的学生转入未使用数字化教学的常规对应班级中,并未强迫学生参加该教学模式。对自愿参加该教学模式的学生,需自费购买用作学习载体的平板电脑,每生三年一次性收费4000元。具体费用包括平板电脑(硬件1650元,平板桌面按教学需求定制开发设计,跟市场购买的同型号平板有本质上的区别。同时,学生用平板底层系统为专业定制系统,市场销售自带系统不能实现平板管控功能;学生平板采用华为教育行业专用平板,是与华为安全部门共同研发定制系统)、电脑皮套(40元)、互动课堂管理费(280元/年,三年累计840元)、管控软件费(160元/年,三年累计480元)、教学资源费(330元/年,三年累计990元)。
对于学生长时间使用电子产品的问题,我局已要求学校加强对平板教学的管理,合理安排教学使用时间,保护好学生视力。
感谢市民朋友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和建议,我们将进一步强化管理,不断提升教育教学服务水平。同时,要求学校进一步加强沟通宣传,进一步做好学生和家长解释说明工作,主动接受家长咨询和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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