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霸治村”末路
本刊记者/周群峰
发于2020.12.7总第975期《中国新闻周刊》
在扫黑除恶大背景下,村霸正被“批量式”铲除。
11月13日,微信公众号“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发表《全面打击村霸,4.17万名村干部被清除出队伍》一文透露:截至10月底,全国累计打掉农村地区的涉黑组织1175个,依法严惩“村霸”3727名,对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4.17万名村干部进行了清除。
“村霸”是对农村一些流氓黑恶势力的通俗叫法。长时间以来,“村霸”通过贿选、恐吓等手段,摇身一变成为村官的案例屡见不鲜。这些存在于基层的村干部,背后却藏匿着惊人的违法犯罪行为:有的村支书攫取利益高达5.8亿元;有的村支书当着民警面欲将他人活埋;有的村主任要求村民办喜事必须给她上供,否则就会收到她送的花圈,还会被她在村里大喇叭上指名道姓地辱骂……
目前,多个被扫除的村霸案件已进入审判程序或已宣判。从涉案情节看,村霸普遍存在控制基层政权;垄断农村资源;非法占用农用地;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等行为。
武汉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员吕德文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从他和团队开展的相关调研及一些官方公开通报的案例看,现在清除的村霸基本都是存量,初步形成时间多发生在10多年前、甚至20多年前,近年来新出现的村霸已不多见。“过去村霸频频出现的原因,主要与当时农村比较大的灰色经济地带和比较开放的基层治理政治环境有关。两方面相结合,给村霸提供了生存土壤。”
把持基层政权最长达37年
被抓1年零两个月后,山东省邹平市魏桥镇魏桥村原支部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张士学案迎来一审判决。
11月28日,山东省邹平市人民法院对张士学等人涉恶势力犯罪团伙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张士学犯聚众斗殴罪、职务侵占罪、寻衅滋事罪、破坏生产经营罪、非法占用农用田地罪、骗取贷款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等罪名,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八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邹平市(县级市、隶属于滨州市)魏桥镇是工业重镇,入选“2019年度全国综合实力千强镇”,位列第395位。魏桥村是镇政府所在地,民营经济活跃,全村共有500多户,2000余名村民。
多位受访的魏桥村村民称,张士学1958年生于该村,其父是老村支书,张士学不爱读书,小学没毕业就辍学。他1997年就进入村委会,最初担任村委委员,从2003年至2017年,连续担任了14年村支部书记(其中约有7年时间兼任村主任)。在换届选举时,张士学公开拉票,还专门给一些为他拉票的人买手机,以便拉票所用,不投他的人会遭到报复。
村民刘庆滨告诉《中国新闻周刊》,2011年4月换届投票时,全村有五六百人没有投张士学。年底村里分刀鱼、海带等年货时,张士学说这是他自掏腰包购买的,所以不发给那些不投他的村民,“但后来这些支出都挂到村委会账目上。”
还有村民称,有些村民因为不选张士学,家中有孩子从部队转业或外地上学毕业后,回村落户时,张士学无故不给盖章。这些村民到镇政府反映也没用,户口就只好悬着,直到2014年,在新村主任坚持下,这部分人才陆续落户。
张士学控制基层政权后,还把部分村干部驱赶出村委会办公楼。在他担任村支书期间担任村主任的成传兵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因为他经常给张士学提反对意见而被排挤。2014年,张士学将魏桥村村委会拆分成两套班子,张士学领着几人在新的村委办公楼上班,而成传兵和部分村干部被赶到以前的旧村委会瓦房内办公。此后长达3年时间,双方互不搭理,阻碍了村委会工作的正常开展。
这种长期把持基层政权的“村霸”并不鲜见。11月1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文剖析了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镇辛庄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原主任石凤刚案:2010年,石凤刚任村主任,其间通过伪造材料违规入党;2013年通过拉票贿选当选辛庄村党总支书记,兼任村委会主任和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石凤刚担任一把手后,立即对村“两委”进行“大换血”,将自己的亲信安插到村内重要岗位,大搞“一言堂”。因为看不惯石凤刚的独断专行,部分村“两委”委员选择了辞职。
为维持“家族统治”,石凤刚让其子石阳顺利“接班”,通过各种手段安排大学刚毕业的石阳加入党组织,并将其安插为村“两委”委员,又通过一路拉票贿选,让石阳当选为丰台区人大代表。曾经的村委会某工作人员说:“石凤刚买了几十支录音笔监听村民,了解真相的村民没有人敢说他不好,因为不知道哪句话就传到他耳朵里了。”
“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在上文中透露,已查处“村霸”累计干预基层选举826起,其中把持基层政权最长的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河镇和平村党支部原书记韩喜柱,横行乡里长达37年。
已查处“村霸”中,有762名依仗家族宗族势力撑腰横行。安徽淮南市三河镇西瓦村原村主任吴化好以吴氏宗族为纽带,纠集宗族恶势力,勒索辖区企业,强占工程项目,把持基层政权长达20年。海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刘诚认为,“村霸”代表的是宗族团体、黑社会团体的利益,视村(社区)为自己的私人领地,党同伐异。
《农民日报》曾发表《“村霸”形成的原因及解决之道》一文称,随着村民自治实践的发展,村民自治的内涵逐渐定义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及村务和政务公开”,即“四个民主、两个公开”。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村民民主选举却可能被部分“村霸”利用。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郑风田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村霸现象普遍滋生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农村选举制度存在漏洞,导致一些村霸成为村干部。村民选举是我国的基层民主政治,但由于制度不完善,导致农村贿选、选举暴力、家庭宗族控制、黑恶势力渗透等问题长时间得不到解决。
吕德文认为,1998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推行后,农村的基层民主进一步发展,很多农村开始海选村干部。这种规定比较灵活,但是实际操作起来缺少配套制度,显得比较粗糙。在这种背景下,基层党委、政府对村集体的控制力变得相对薄弱,尤其是在城郊村、城中村和一些矿产资源比较丰富的村庄等,村干部的竞争很激烈。一些家族势力很大、以前就做过一些生意的村民,就往往利用家族和经济优势,通过贿选或恐吓等手段,成为村干部。因此,村霸的产生与当时比较开放的基层治理政治环境有密切关系。
2010年,山东邹平魏桥村村民刘庆滨以年租金25万元的价格,租赁村汽车站场地,租期15年。两年多后,时任村支书张士学以该合同系刘伪造为由强行将其赶走。刘庆滨指向该场地。摄影/记者 周群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