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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岛大道东段频频发生非机动车惊魂时刻!请问公安交通部门,为什么剥夺非机动车路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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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2 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香岛大道东段频频发生非机动车惊魂时刻!请问公安交通部门,为什么剥夺非机动车路权?
    香岛大道东段清泉大道至成都二绕金堂收费站段2.4km,原来是双向六车道,没有设置步行道,道路标准为一般县乡道。路权划分是:机动车四车道,非机动车两车道。2020年上半年进行了翻修拓宽,现在为双向八车道,外加两步行道,道路标准为城市主干道路。可奇怪的是气派豪华的新路却没有再设置非机动车道!虽然有两条步行道,可两头两尾都有高高的路沿石阻挡,非机动车根本上不去,即便上去了也下不来!
      自2020年11月初开通以来,各类非机动车不得不靠右和各类机动车共挤一道,由于靠右的两条道标明是集装箱车辆优先,各类大货车也爱行驶这两条道,骑行在这段路上的非机动车经常险象环生,令人心惊肉跳!特别是上班早高峰,各类车辆相当拥挤,如果遇上雾天雨天视线不良,更是极其容易出事故。另外,这里还有所城厢中学校,校内有上千名学生在校就读,这条路是很多学生上学的必经之路,道路使用权这样划分,令很多家长对孩子的安全担心不已。
     请问青白江公安交通部门:新修的道路为什么会剥夺非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使用权,依据何在?如果非机动车和机动车发生了安全责任事故,事故责任如何认定?如果责任不明,是不是可以将你们公安交通部门一同告上法庭进行损害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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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12 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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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12 14:47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怕的大货车!由于有事情要办,更可怕的集装箱车我还没有时间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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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12 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经历了惊魂一刻:我正在拍摄,就有汽车冷不丁向我冲来,吓得我连连后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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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12 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被堵死的步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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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14 13:47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各类车辆和行人占有和使用道路的权利,简称“路权”是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和保护的。“安全”是国家制定道法的初衷,而各类车辆和行人各行其道又是保障安全的最主要手段,在道路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给城市道路制定安全标识和车道分隔时应当满足“各行其道”的基本条件。


 楼主| 发表于 2021-1-15 16:29 | 显示全部楼层
    “各行其道”,是指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机动车驾驶人这三类不同性质的道路使用人员各行其道。道路作为一种社会公共资源,应该充分考虑社会所有合法使用人员的需求,刻意剥夺或忽视某一类或几类合法道路使用者的使用权利,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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