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叫曹文斌,男,现年68岁,家有人口9人,家住消水镇白鹤村1社,属消水场镇,在消水街上经营小本生意谋生,我居住的家与营山县公路局“消水道班”相邻,2019年10月,营山县公路局“消水道班”为扩大后院,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单方面强行将我的林权地半亩、地坝、宅基地挖掘侵占,致使我房屋地基坍塌,导致我家一楼一底2层楼房垮塌,室内家俱等财物全部受损,我家房屋用地面积为248.48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面积为215.93平方米,实际建筑面积近400平方米。从2019年10月18日房屋开始垮塌起,至今已过去15个月,我本人先后19次放下自己的生意到县城与县公路局交涉,,我没有提额外其它要求,更没有漫天要价,只要求县公路局按照房屋修建成本价格赔偿或者公路局按照房屋面积重新修建赔付于我,可是县公路局对我这个最基本的要求都不予接受,公路局要求我找一家第三方公司评估然后按照评估报告进行赔偿解决我房屋损失,为了尽快解决问题我也接受,想不到我一个农民想方设法好不容易到县城找到了一家县双修工程聘请的第三方评估公司,本以为这家评估公司是县上双修办请来评估南门河改造工程的,公路局也认可了这家公司,这下应该行了吧,我找车请人把评估公司和公路局三方请到现场当面评估,可是评估公司评估结束,出具评估赔偿报告后,评估金额又不符合他们的意,哦豁又不得行,县公路局出尔反尔自己推翻评估意见,堂堂一个国家机关毫无信义可言!这样一拖再拖,一推再推,以社会上大家都不能接受的价格敷衍我,不愿赔偿损失,现在公路局连电话都开始拒接,毫无解决问题的诚意。我于2020年12月7日向营山县人民政府县长信箱以及县长办公室分别递交了电子和纸质档信件进行求助,但在县上将该信件转到公路局处理之后,营山县公路局依然保持以前的态度,只是通知我要赔偿多的没有,最多赔到34万,同意就到县上签字,不同意就不管了,爱到哪儿告就到哪儿告(按现在的物价及建造价格来说,34万是重建不了我的近400多平方房屋的,况且我还得拆危房、搬运建筑拉圾、加固己垮塌的地基,还不说赔付我受侵害的林权、地坝、家俱等其他财产损失,更不说我放下生意多次往返县城的误工损失),看看,这就是作为一个国家机关单位所持的态度?是谁给他们这样的肆无忌惮的底气?这难道不是典型的欺负咱普通老百姓吗?难道他们觉得我是平民百姓,就可以肆意欺负?强行要我答应这明显的不合理赔偿条件?我想问营山县公路局:损坏东西照价赔偿本是天经地义,也是共产党几十年来一值坚持的优良传统,怎么到你们这儿就不行了呢?“群众利益无小事”。怎么到你们这儿变了味,成了难事,这不是耍官威又是什么?想到这些让我天天睡不好觉,吃不好饭,你们要我一个近七十的老人要跑到什么时候?天理与正义何在?恳请营山县委罗书记为我主持一下公道吧,也请大家给我评评理,谢谢大家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