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问退役军人事务局何淇泷
本人方蛟宗,是一名军队退伍战士,也是一名县电信公司的退休员工,我于1969年4月从军队转业,在南江县电信公司任职,1994年退休。中央这次的文件明确表明了我应该享有而没有享有的权利。我是一个年逾古稀的老人了,我想通过我能够找到的一些途径表明我的诉求,实现我的权益。因此,我想问退役军人事务局何局长四个问题:
1.什么人是企业军转干,这些条件您是否明晰?
2.这次享受生活补助的是哪些条件?您是否已经弄清楚?
3.我当初退伍回家是战士,但昆直政字102号决定:1969年4月就是军队转业干部了,文革中的错误部队纠正了,您不纠正,是出于什么理由呢?
4.我1994年在县电信公司退休,是军队转业干部,完全符合政策规定,中央这次褒奖的是转业干部这个身份,而并没有强调在企业当不当干部,在您看来我为什么不符合条件?
请何淇泷局长一定认真审核我的资格,对我应该享有的待遇予以支持。请您务必回复我的问题,谢谢!
希望麻辣论坛上的四川同胞能够支持我维权,让我更早的获得自己应有的权益。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