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X打井死亡谁该承担法律责任 胡代国报道- 联系电话15984216745 2020年10月20日,发包单位X公司与承包单位X劳务有限公司签订了《物探、打井施工合同》...... 合同签订后,承包公司需要雇佣打井工人。 蒋x是四川X县的农民,从事打井工作几十年,并有自己打井的机器设备。 经同村村民杨X介绍给承包打井项目工程的吴X。于是,吴X雇佣蒋X前往X公司打养殖场的水井。 在同一打井工地上打井的工友有三人,工友秦X和另外一人共同负责操作一台打井机,蒋X一个人负责操作一台机器。三人的吃饭住宿是租住在工地附近几百米的农户家里。 2020年11月23日,是开始打工的第四天,尽管是天下着雨,蒋X仍然在打井。大约11点过,工友秦X去喊蒋X吃午饭,发现蒋倒在机器旁边失去了知觉,随即,秦拨打120。120送华蓥市人民医院,经诊断:蒋的血压为零,医生说:无任何救治意义。由于老板强烈要求继续抢救超过48小时,医院只好在2020年11月27日宣布蒋死亡。 蒋死亡后, 其亲属要求公司依法赔偿,因为,公司只同意负责死者的抢救费和安葬费11000元,不同意依法赔偿其死亡赔偿金等损失费,死者亲属八方上访维权无果,被迫到安岳县委托胡代国先生,请求帮助。 亲属认为,公司雇佣工人打井,未依法保证其人身生命安全,未安排人员值班负责工地上安全事务,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条例的强制性规定,因此,蒋的死亡,工程项目的发包公司和承包公司存在过错。请求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本文因为网站不贴,故于3月13日贴国家投诉办网站。 2021年3月22日,感谢地方政府组织当事人双方达成赔偿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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