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南溪区物业管理协会 关于本会会长阮某在工作群中发表不当言论的回复
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宜宾市南溪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您反映本会会长阮某在南溪物业行业工作群中发表不当言论的情况收悉。现就相关事宜回复如下,以期得到网民的谅解。
清明节前,本会会长阮某因与南溪区境内三个住宅小区业委会就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事项产生严重分歧意见,一时冲动在“南溪区物业服务行业工作群”发表了针对这三个小区业主委员会的不当言论,事后阮某本人深刻反省,认识到所发不当言论虽然是无意识的行业内部交流,并没有主观故意,但是无论怎样也不应当在行业工作群中倾泻不良情绪,以这种错误方式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4月7日上午9点,南溪区民政局相关领导约谈了本会会长阮某,阮某也写了致歉信向不当言论涉及到的人员承认错误,表示深刻歉意。
南溪区民政局于4月12日对本会作出了以下处理意见:一是对发表不当言论的阮某在全区行业协会组织书面通报批评;二是建议宜宾市南溪区物业管理协会对照《协会自治章程》依法按程序换届;三是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对宜宾市南溪区物业管理协会行政处罚、警告。
对此,我们表示坚决拥护,认真贯彻落实南溪区民政局的处理意见。因阮某在工作群中发表的不当言论,把他本人和南溪区物业管理协会放在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中,产生了不良的社会能响,对此我们深衣款意,我们一定督促本会会长既某从中吸取教训,谨言慎行,整决不再犯同类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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