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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越想越气,中心医院你还要傲慢到几时?[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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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年好像才发生了中心医院的医生极其恶劣的行为被拍摄发到咱们论坛的事,当时影响挺大,没想到这才没多久又让我遇到了!!虽然我当时非常生气(其实现在也气,不然也不会凌晨两三点睡不着写这些了),但是大家不妨当个比较魔幻的剧本听听(这个年代了还把病人当傻子糊弄难道不魔幻吗?)我尽量长话短说。
时间:星期二上午
地点:中心医院眼科
人物:
    主角:我姐(患者)、我(陪同)、温医生(签名太草,只认出姓温)
    配角:诊断室其他医生若干、在楼层维持秩序(好像是)的医生一名
    友情出演:特警三四位、医院保卫科同志一名
    其他:诊室门口吃瓜群众若干
事件起因:陪我姐做近视手术术前检查。
接下来的故事就要从配角一叫病人家属(也就是我)进去一起听结论开始讲起了。她说了一堆年龄较大、度数较高、愈后不太好的话。
我们:好吧,请把检查结果给我,我们回去考虑一下(就是想四处打听一下看能不能做手术)。
配角一:病历不能给你(双手紧紧攥着,生怕我抢的样子)。
我们:我花钱做了检查,结果不能给本人,这是什么道理?(怒气值+1)
配角一:这是医院的规定,我们要存档。
我们:那我不拿走,拍个照可以吧?
配角一:病历禁止拍照。
我们(惊呆):我拍我自己的病历都不可以?(怒气值+2)
配角一:涉及隐私,不允许拍照!
其实我们这时候已经被她糊弄住了,虽然总感觉哪里有点不对,但在她保证可以手写一份和原检查数据一模一样的病历之后,也就无奈接受了(事后我到处打听才知道,最起码在华西和川北医学院,近视术前检查的原始单据都是要给患者本人的啊!中心医院自己的病历本上划线的这句话也说明了这一点啊!)
此时配角一一边手写病历一边吐槽我们:我硬是从来没有遇到过你们这么混的人!考虑到我们坚持要自己的检查单已经惹得医生极不愉快(多讽刺),我装作没听到这句话,忍了(怒气值+3)。
认真如我开始比对原始检查单与手写病历的区别,果然发现了问题:检查单上的“针孔”和“眼轴长度”病历本上没有!
配角一(极不耐烦地):我们只写做手术需要的,那几个数据不重要,可以不写。
此处必须表扬认真了解过近视手术的我本人了,那个“针孔”不知道是啥,但眼轴长度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数据啊!你个专业医生这么说是因为你不专业还是别的什么呢?必须给我写上(怒气值+4)
配角一极其不爽又无可奈何地写上了她故意漏掉的数据,喊了一声“温老师,过来签字!” ——主角一闪亮登场了(其实他早就出场了,我姐的好几项检查就是他做的)。
好了,我终于困了,欲知是怎样的一句话瞬间引燃了这位主角,不顾自己的年龄要对我们大打出手,医院又是怎样的骚操作让我决定拿起手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且听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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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1 08:4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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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16 23:2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医院应该认真学习党史,不忘初心,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向钱看的医院该整顿

发表于 2021-4-15 19: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心医院现在是越来越奇葩了。估计是怕相关数据给你以后,你在其它地方做手术,他们就挣不到你的钱了吧。医德这块,怕是跟钱一样,缺得厉害呢。

发表于 2021-4-15 20:3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心医院也有好的医生,不黑不吹,中心医院学液科有个医生真的是好,我父亲当年生病,每次检查费七八十,开的药只开十来块钱,可以吃一个月。她说进口药太贵,这个药效一样,能节约一点是一点。真的良心医生。可惜没记住她的姓名。

 楼主| 发表于 2021-4-16 18:4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吧,懒癌楼主来了,咱们继续!
上回说到主角一闪亮登场,那是什么原因让他小宇宙突然爆发呢?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对不起走错片场了) 只因为我问了一句话——请问病历本上签的名字是什么?
配角一:你问这个干啥?
我们:这几个字就是完全不认识啊!(你们知道医生签字龙飞凤舞的样子吧)
配角一(极不情愿地):温老师
我们(继续艰难辨认病历本上的字):温…不可能签的就是“温老师”三个字,应该是全名吧?到底是温什么啊?
“砰”,这位温老师爆发了!
其实他说的话我已经记不全了,应该有“我的名字在哪里都拿得出手”“你有本事说你是哪个单位的?”…
虽然我被他突然强大的气场吓懵逼了一秒,才知道原来医生的名字和我自己的检查单一样,是我等屁民不配知道的,但是输人不能输阵,立刻也和他大声对峙起来(有一说一,两个人都没骂脏话,而且现在回想也比较幼稚,比如他喊我去举报他,我回的是:您这么好的为人民服务的态度,我哪敢啊!)
这么大的音量立刻引来了一堆吃瓜群众,以及配角二——那位好像是在楼层维持秩序的医生!向他简要说明情况后,我立刻表示这位温医生态度太差,我要投诉他!!(再歪个楼,知道为什么他这个出镜极少的人物还可以当上配角二而不是友情出演吗?)就是因为面对一位普通患者的投诉要求,他说了一句承前启后石破天惊天动地的话。
他说:你要投诉这个哪是什么医生啊?你看他没穿工作服没戴工牌,就是个坐在诊室休息的病人家属嘛!
“砰”——这次是我爆发了!

 楼主| 发表于 2021-4-16 19:2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上回说到配角二的一句话瞬间打通了我的任督二脉,让我感觉一股气流直冲大脑!
怎么,合着你们中心医院让个病人家属给我们做了一上午检查并且在我的病历本上签下了大名?(此时怒气值+10000)
那必须掏出手机拍照取证啊!
MD,我刚掏出手机就被这位温医生把手机抢了,还顺势推了一把!(怒气值+10086)
接下来真的像在演电影了,我姐想去帮我抢回手机,被他们诊室大概五六个人按在了墙上,脖子抓伤了,脑袋也撞了个包,我反应慢半拍,想录视频取证苦于没有手机,只好在门口大喊,医生打人了啊,麻烦你们快帮我录像啊!见势不妙,他们又想关上诊室大门,我生怕把我姐一个人关在里面,只好奋力堵住大门……
真的,我写这段回忆的时候感觉又气愤又羞耻,从来没遇到过这种情况啊,我同事后来调侃我应该就势躺到地上,保证可以顺利解决,可是臣妾真的做不到啊!从头到尾,遇到不给我检查单,我打了12345市长热线求助;医生态度不好,我想的是投诉;怀疑他非法行医,我用手机拍摄取证,一步步都是按照正常合法的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怎么就这么难呢?

发表于 2021-4-16 19:3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1-4-16 21:1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帖子拖到今天才勉强写成,是因为心里还有期待:星期二打的12345,回复说三天之内让医院回复我;同样也是那一天,警察同志说三天给我答复。今天,星期五,到现在为止,没谁联系我们。
说真的,以前看医闹伤医的新闻,我是无脑站医院医生这边的。现实果然啪啪打脸,“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所以现在我开始反思:除了个别极端的伤医案件,总还有那么一些,是不是你们堵死了人家每一个正常表达诉求的渠道才发生的呢?
一问市中心医院:如果你们不违规扣留病人原始检查单,连拍照都不允许,手写病历还要故意漏写重要数据,这事会发生吗?
二问市中心医院:如果你们在病人询问医生签名时,不勃然大怒,这事会发生吗?
三问市中心医院:如果你们在病人表示要投诉时,能问清事件缘由,并主动告知投诉途径,而不是随口糊弄说给病人看病的不是医生(警察来时他说自己看错了,那确实是医生),这事会发生吗?
四问市中心医院:如果你们在病人用手机拍摄取证维护自身权益时(划重点:我们是在得知给我们看病的居然是病人家属之后才开始录像的,而且只照了这位医生的脸想留住证据),能采用更理性合法的手段,而不是动手抢+打人,这事会发生吗?
《让子弹飞》里,姜文说想站着把钱挣了,那么,我想站着把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可以吗?
注:本人并未一竿子打倒所有医生或者所有中心医院的医生,感谢疫情期间战斗在抗疫一线的白衣英雄们!

发表于 2021-4-16 21:4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1-4-16 21:5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您的支持,我想试试不撒泼耍横,不一哭二闹三上吊,能不能站着把权维了!

发表于 2021-4-17 07:4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黑不吹,中心医院好医生还是有,比如皮肤科的赵菊花还是很好的医生。但是我也经常遇到很差医生,态度撇不说技术还不行

发表于 2021-4-17 14:1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里面可能存在一个问题。
就是为了赚大钱,医院的一小撮人组成的犯罪集团,故意将数据搞得很难看就是为了黑你、吓唬患者,好捞一坨大钱

然而,假如你复印,或者拍照了真实照片,去另外医院检查的时候,发现不对,数据对不上,这时候,拿贼拿赃,他们就要着起!!
所以,为了掩盖自己的罪行,唯一的办法,就是手写给你们,同时故意遗漏数据。

感谢楼主揭开了犯罪集团的冰山一角!!

请南充市中心医院党委书记郑和平同志,党委副书记、院长彭海涛同志关注这件由一小撮涉嫌犯罪分子的案子!!
 楼主| 发表于 2021-4-17 23:0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丐帮帮主乔峰 发表于 2021-4-17 18:33
欺人太甚了吧?坚决维权,不给说法不罢休。建议你把这个事情发到微博、知乎、豆瓣。

谢谢,其实也犹豫过要不要把这事写出来。后来想想是不是因为以前大家都没反抗过,所以医院觉得自己不给检查单的做法毫无问题呢?这才下定了决心
 楼主| 发表于 2021-4-19 18:0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又来更新进展,刚刚接到医院的电话,要预约时间当面沟通,但是,由于本人只是患者远亲,不是近亲属,所以没有必要参加沟通。 顺便表明我当时的录像行为必须经过医生本人同意 。
所以我再说一次希望院方看清楚,当时录像的前提是:医院声称给我姐看病的不是医生,只是病人家属。请问在怀疑对方非法行医的情况下,还需要先征求他的意见才能进行拍摄吗?我怀疑前方有个小偷必须先告诉他:兄弟,我要拍你了哦!是这个意思吗?
医院打的是我姐,抢的摔坏的是我的手机,我还不配让你们当面道个歉了呗?
不要说我们误解你的意思了,你最开始表明的就是不要我去参加调解的意思。
最后说明,在我姐的极力争取下,我终于有资格去参加调解了!

发表于 2021-4-20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为骂医院特注册 发表于 2021-4-17 17:11
楼主来更新一下最新进展,刚才警察同志联系我们了,问我们打算要多少赔偿,并解释当事医生是因为受家事影响 ...

《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
第十四条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篡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资料。
第七十二条 医疗机构或者其他有关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相应处分,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或者资格证书:(一)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没有正当理由,拒绝进行尸检的;(二)篡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的。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二十八条 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处罚条款: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八十一条任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可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一)任用两名以上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

(二)任用的非卫生技术人员给患者造成伤害。

发表于 2021-4-20 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会不会近视外包出去的。好像医专有一次纠纷也是这样,把钱退给患者了。
 楼主| 发表于 2021-4-20 13:0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u1u2 发表于 2021-4-20 10:19
《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
第十四条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篡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资料。
...

感谢您提供的思路,刚才找到这个条例研究了一下,原文是
第十六条 患者有权查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以及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病历的全部资料。
那么原文里的“复制”是否包含拍摄?既然用的是“复制”一词应该不是单指“复印”吧?一个不住院手术的病例,到底什么原因让医院禁止病人对病历进行拍摄并强制性规定必须七天后去某办公室才能复印? 如果这确实是院方规定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那么符不符合简化手续,让病人少跑点冤枉路的精神?医院的规定能不能更人性化、与时俱进呢?
再次感谢您,也希望院方能给出满意的解释
 楼主| 发表于 2021-4-22 10:4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鉴于中心医院未与我方就事情原委进行任何沟通,单方面出了个所谓“调查结果”,那我方决定也放出我方的调查结果,请有关部门及各位网友明鉴。
    1.中心医院眼科返聘温医生态度恶劣,因为病人询问病历本上签名到底是什么便勃然大怒,引发了后面的争吵。
    2.中心医院导诊某医生,面对病人提出对温医生进行投诉的合理合法要求,以“他不是医生仅仅是个病人家属”的可笑理由进行搪塞,导致病人怀疑有人非法行医,打算用手机拍摄取证,冲突加剧。
    3.中心医院眼科返聘温医生因自身未穿工作服佩戴工牌,另有导诊医生宣称其不是医生,面对病人对其非法行医的合理质疑及拍摄取证,不能冷静处理,情绪失控率先动手抢夺病人家属手机并进行推搡,摔坏了病人家属手机,我方欲拿回手机的过程中被院方六七人按住,脖子上多处抓痕,头部撞了个包,甚至有抓扯到病人(女)隐私部位的行为。
    4.我方全程克制,院方看到现场录像的群众太多,开始打算关门,被我方制止后不得已停止了对我方的抓扯,而不是院方所说警察出现才强行将双方分开。
    5.经我方调查,a.我方不应该认为同样的术前检查,堂堂川北医学院和华西医院都可以给病人原始检查数据中心医院就必须给,中心医院肯定比上述两院管理更严格,不给肯定是正确的;b.我方不应该询问病历本上签名到底是什么,屁民不配知晓医生的名字;c.我方不该因为医生态度不好表示要投诉医生,医生怎么会有错呢;d.虽然给我方看病的人既没穿工作服也不戴工牌,连院方也说他不是医生,但我方不该怀疑中心医院有人非法行医,更不能拍摄取证,拍摄之前必须告知他:我要拍摄你非法行医的证据了哦!经过他同意我方才能进行拍摄。
我方将继续本着“不敢病,病了不敢去中心”的态度,老老实实当好屁民,不要想着什么运用合理合法手段维护自身权益了!感谢全市人民的理解和信任!
顺便附上同事在华西的检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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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15 10:3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给病例、检查结果?按道理不可能,这个又没什么利益问题.

发表于 2021-4-15 13:30 | 显示全部楼层
花钱做了检查还是应该提供检查报告,就诊病历也该提供,这是患者基本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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