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0日南部县财政局、南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部县房地产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的十三条措施>的通知》(南房〔2020〕15号),“2020年3月10日至2020年5月31日期间,经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在自愿对所售商品住房(套)按100元/㎡给予购房人优惠的基础上,对在县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医护人员、疫情防控人员、农民工、引进人才、新就业大学生等购房困难群体,可按成交房屋100元/㎡给予购房人一次性困难补贴(享受财政补贴套数限额3000套,该套数限额满后财政补贴政策自行终止)。购房人凭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销售发票和购房困难申请到县房管局领取,经严格审核后财政予以发放。” 我局已于2020年10月对购房人所提交的购房补贴所需资料进行了初步审核,并且已将相关资料报县财政局及税务部门等部门共同审核。疫情期间购买商品房的补贴在完成相关审批流程后,将及时、足额直接打卡发放给购房人,请您再耐心等待。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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