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红星新闻报道,四川广元市的郭先生,邀请好友李先生到家中吃饭,两人共同饮酒。
饭后,李先生驾车载着儿子离开,郭先生进行了劝阻但并没有采取有效措施阻止。
李先生驾车离开后,车辆驶出道路与道路右侧路灯相碰撞,造成李先生当场死亡,经鉴定,李先生属于醉酒驾驶。
事后家属将郭先生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结果法院判决郭先生承担10%的责任,约赔偿10万元。
看到这里让人感叹,酒后不开车,这是规矩,有些人觉得自己还清醒,不会出问题。
而其实这是喝酒状态下判断,本身就不理智。想本事件中,李某就是如此。而且时候得知,李某曾经酒驾就被处理过,真是记性不好啊。
这不得不说,李某对自己太不负责任,而且车上还有自己儿子,想想都觉得恐怖,幸亏他9岁儿子没事,不过失去父亲孩子也是很大打击。
不得不说,这主要责任还是在于李某自己,而郭某也是大意,有个娃娃在车上,还那么放心,也不请一个代价,这种朋友也太不负责了。
所以他也需要承担这个责任,不要觉得什么都是李某一个人的责任。
而且,如此放出去,如果撞上其他人,那么李某和郭某的责任就更大了。
不难看出,有些有些酒肉朋友还是要提前约法三章,喝酒多了,谁管谁呢?
而关键还是在于自身,不要贪杯,也不要放不下情面,毕竟开车都喊喝酒的朋友,又不安排后酒后的事情,这种太不负责。
而李某家属如此认为,但实际上李某作为一个成人对自己的行为要负主要责任。毕竟外面的诱惑千千万万,出了问题,不能把责任归咎于外界。
作一个成人,自己要对自己生命负责,因为这郭某也只能劝劝,不会百分之百负责的。
而郭某要么也是喝醉了,要么就如他说的,当时看起来李某还是清醒的。
这些话不论真假,根本也无从考证,而实际结果表明,郭某要负责,也仅仅负一部分责任。
所以,作为成年人还是要自己把握自己,不要被所谓的朋友情意误导了。有些朋友真的就是大家共同享乐的,至于个人的安危,还是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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