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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帖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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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4 20: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删帖申请
关于心梦静书的劳动报酬争议问题,作如下说明
https://www.mala.cn/thread-16182117-1-1.html
(出处: 麻辣社区)

阆中市新阆网杨金均侵犯个人隐私,不满阆中市人民法院对其强制执行,胡乱编造
请看下面这个帖子
http://bbs.cnncw.cn/forum.php?mo ... &extra=page%3D1
微信图片_20210704200830.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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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1-7-6 20:52
一、关系的性质与对象的区别。

合作关系是利益共享关系,而劳动关系是在现实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劳动者与提供生产资料的用人单位的关系。

二、适应的法律与法律关系的区别

合作关系适用法律是《合同法》和《民法通则》并受其调整。

劳动关系适用法律是《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并受其调整。

三、是否存在身份上的隶属性和经济上的依赖关系的区别。

劳动关系最主要的特点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雇佣关系,受劳动法律法规调整,用人单位应承担支付劳动者工资待遇,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等义务。

而合作关系主要受双方之间的合作合同所调整,合作方应依照合同约定,进行利益分配和风险承担,二者间不存在身份上的隶属性。



四、概念的区别

合作关系,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的成员之间形成的一种协调关系,以保证实现某个特定的目标或效益。

劳动关系,又称为劳资关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对劳动关系作了明确的界定,是指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劳动法》从法律的角度确立和规范劳动关系,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

所提问题中这句话,没什么影响。这句话代表甲乙双方是利益共享关系,而没有劳动者与提供生产资料的用人单位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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